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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国务院颁布了《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该计划明确提出:至“十三五”末期,国内各省市需全面完成对已投产火力发电机组实施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建设,对于未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或未能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的燃煤机组将实施强制关停,计划到2020年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机组容量达到1.5亿千瓦,推进实现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双控目标。该计划可以称为我国最严格的效能环保标准,对国内众多燃煤发电企业提出了严峻的课题,引发了广泛的争论。不改,就丧失了生存的空间,改,必然会增加发电成本,使发电企业的经营压力雪上加霜。山西省分布有全国1/3的煤炭总储量,是国家重点规划发展的煤电企业大省。所以,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在山西的推进和实施效果如何,对全国有示范和带动作用。2014年8月8日,山西省下发了《关于推进全省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的实施意见》,提出对省内已建、在建火电机组率先实施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建设,并将完成日期提前到2017年底前,比国家规定期限提前3年。并在晋北等区域各选择1个试点进行改造,取得成功经验后,进行推广。TH发电公司2台660MW燃煤发电机组作为山西晋北超低排放改造试点提前启动与推进。作为全省超低排放改造试点项目,对其实施过程和控制效果作出全面、客观、真实的评价工作,对后续项目的实施具有很高的借鉴价值。本文首先对文章的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进行了说明,通过查找大量文献资料,阐述了后评价工作的发展情况,详细介绍了项目后评价以及相关评价方法的理论知识,全面阐述了文章的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在此理论基础上,从TH发电公司一期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的工程实践出发,对该项目整体建设情况进行了说明,依据项目建设特点,分析出项目建设存在的风险,提出项目后评价目标。通过对风险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将项目建设的质量、工期、造价以及经济性做为一级评价指标,将可直观反映各一级评价指标达标情况的因素做为二级评价指标,从而构建起该项目的基础后评价指标体系。利用前后对比法,对该项目各评价指标进行对比分析,得出一级评价指标分析结论。在此基础上,利用逻辑框架法对项目的整体实施情况进行后评价,得出后评价结论,同时,对项目建设的经济性影响进行分析,并对造成成本变动的敏感性因素进行分析,得出经济性评价结论。通过后评价研究,对项目前期设计、实施准备、过程控制、获得效果以及目标差异进行了全面的对比、分析和验证,提出了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存在的管理漏洞。同时,分析了该项目建设对企业发电成本所造成影响,并对造成影响的敏感性因素进行分析,为后续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的措施修正、完善管理和合理化经营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