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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排放贸易机制是欧盟应对气候变化的一项重要举措,其设计初衷是为了帮助欧盟国家履行《京都议定书》的强制减排任务。该机制是一种“限额-贸易”机制,是以欧盟区域内的成员国为交易市场,实现碳排放配额在成员国之间的自由贸易。在该机制的执行过程中,欧盟委员会采取权力下放的方式,由成员国制定各自的国家分配计划,对排放配额进行分配。从2001年至今,欧委会和成员国在政治博弈中相互妥协,不断完善机制,实现了一定程度上的碳排放减少。 排放贸易的理念是在《京都议定书》中最先确立的。在保持经济发展的前提下兑现减排承诺,是该机制在欧盟迅速推行并取得成效的主要原因。同时欧盟在一体化过程中形成的内部市场又保障了该机制透明有效的贯彻实施。 在多层治理理论的视角下,排放贸易机制的制定和执行过程表现出了欧委会、成员国和次国家行为体三个层次的互动和博弈。欧委会在超国家层次治理的缺失是造成该机制第一阶段碳排放配额价格失调的主要原因。经济效益是国家和次国家层次关注的核心。在国家层次,英国和德国分别代表了对该机制支持和质疑的态度;波兰代表了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减排意愿较低的国家;而以西班牙为代表的国家则缺乏相关的国内政策配合。次国家层次主要是通过作用于国内政策来维护自身利益,在配额的分配过程中实现利益最大化。 通过排放贸易机制实现节能减排对发展中国家来说是一种治理理念的转变,为发展中国家实现节能减排提供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挑战。作为以碳为主要能源的国家,排放贸易机制为中国未来实现节能减排提供了新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