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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时代给予了民意最大的展示平台,民众的法律意识与对自身的权利保护意识也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发展与日俱增。近年来民众关注的刑事案例,同样也在影响着我国的刑事司法,而刑事司法应该如何应对民意、回应民意、引导民意都是作为法律人值得思考的问题。本文从六个部分出发,先由近年来民众关注度较高的典型案例来看民意与刑事司法之间的互动。由此引出民意对刑事司法的影响以及刑事司法对民意的考量的论述。接下来是刑事司法如何回应引导民意的对策和反思。其后是提出刑事司法与民意应实现良性互动。论文最后作关于法律人应坚守法律信仰,是实现民意与刑事司法良好平衡的余论。文章首先从数据分析入手可以看出刑事司法对于民意的压力既非视而不见,也非曲意逢迎而是综合各方面的考虑因素理性的选择和吸纳。本章节从刘涌案与许霆案两个典型案件入手,分别看涉及民愤与民怜时,民意对刑事司法的影响,以及刑事司法对于民意采取的回应。以此发现民意与刑事司法之间存在互相的影响以及存在的一些问题。其次,通过论述民意对刑事司法的功能和民意对刑事司法的消极作用来看民意对刑事司法的影响。其中民意对刑事司法的功能表现为刑事司法对民意的积极作用表现在,公众诉求的表达功能,对刑事司法权利的监督功能,民意的沟通交流功能三方面。而民意对刑事司法的影响主要因为民意本身存在不理性、易被煽动等缺陷,所以刑事司法引导回应面应显得异常重要。再次,从“罪刑法定”影视量刑考虑民意的决定因素;“量刑目的”是量刑考虑民意的价值判断;“量刑程序”是量刑如何考虑民意的途径思考,三方面来论述刑事司法对民意的考量。对于刑事司法过程应当倾听民意;刑事司法如何回应民意;刑事司法应该独立于民意;刑事司法应当如何引导民意,四个方面论述了刑事司法善待、引导、回应民意问题的反思与对策。最后,对如何实现民意与刑事司法的良性互动进行论述。同时呼吁坚守法律信仰应是实现民意与刑事司法平衡的良好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