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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罗马帝国的衰落、日耳曼人的迁徙、法兰克王国的封建化,西欧大陆的封建因素基本集齐了:古典古代的所有制因素,罗马的庇护制因素、隶农制因素、大地产因素,日耳曼人的公社因素、亲兵制因素、公地使用惯例因素。前面一系列的因素综合导致的封臣制、封土制、庄园制、农奴制、敞田制、强迫轮作制以及这些制度上积累的习惯因素、法律因素等等。村庄共同体作为中世纪封建国家的基层组织,必然具有以上封建国家的本质特点。 本文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详细分析了罗马帝国晚期的自然村落、日耳曼人的马尔克和法兰克王国时期的农村,并注意到三者在历史上的继承性。从而验证了5~9世纪的法兰克王国是西欧封建化的典型。 第二部分详细介绍了法兰克帝国分裂后,“诺曼征服”把西欧大陆封建化的庄园制度带到了日耳曼村社传统浓厚的英格兰土地上,形成了西欧最为典型的村庄共同体。村社、庄园和教区作为村庄共同体的三元,造成了村庄共同体中“法律至上”的“自治”特色。 第三部分详细描述了在村庄共同体自治的基础上争取更多权利的同时,富裕农民兴起以及在他们带领或刺激下,村民走出村庄共同体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