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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论文是对中国建筑遗产保护理论所做的基础性研究,具体的研究内容包括:对“建筑遗产”概念的定义,中国的建筑遗产的类型、特点与主要破坏原因的研究、分析;建筑遗产保护的发展历程;建筑遗产的价值和价值评价;建筑遗产保护的国家制度;建筑遗产“保护”的定义、内容和原则。其中的价值研究和价值评价研究、建筑遗产保护的国家制度研究与“保护”的定义、内容和原则研究是本论文的主要内容,表达了本论文的基本观点。“价值”是建筑遗产保护的一个基本问题,本论文通过分析、归纳现有的多方面价值内容,提出了建筑遗产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价值——信息价值、情感与象征价值和利用价值,对它们的内涵进行了具体的阐释和说明。系统地提出了价值评价的基本标准,这个标准由标准度(包括原真性、代表性、完整性三个方面)和标准体系(包括时间、空间、现存数量三个标准量度)两方面的内容组成。基于此对建筑遗产价值的评价方法与具体内容进行了较为全面的研究。建筑遗产保护的国家制度包括保护体制和保护的国家法规与政策。本论文针对我国建筑遗产的特点和现实状况,提出了遗产保护双轨制的建议与构想,并提出将“传统的文物保护技术”的保护纳入到我国现有的文物保护体制中;我国现有的文物保护制度包括管理制度和法规体系两大部分,本论文在现状分析的基础上对它们存在的问题与缺欠进行了理论分析。并认为立法的完整性是目前我国建筑遗产保护的国家制度中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对“保护”概念的定义、对保护的具体内容和基本原则的研究是本论文的重点内容。在我国现有的保护法规、文件中,对“保护”概念缺乏定义,本论文尝试对其进行补充和完善,提出“保护”是指理解建筑遗产本体及其相关历史环境并使他们保持安全、良好状态的一切行为活动,认为“保护”应该包括研究、工程技术干预、展示、利用、改善及发展、环境修整、教育、管理等多方面的内容,并对它们的具体内涵和基本原则进行了阐释。保护建筑遗产,最根本的目的是要保护渗透在每一个建筑遗产里的文化,同时还有这些建筑遗产所见证、记录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