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是指对那些实施犯罪行为之时尚未成年,之后被人民法院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有关部门把他(她)的有关刑事诉讼的资料以及相关证据等与他(她)所实施的犯罪行为有关联的档案材料进行封存,非法定事由不得披露,从而试图将相关影响缩小并限制在一个相对狭窄的范围内的一种刑事诉讼制度。旨在促使符合条件的,犯罪时尚未成年的人能够摆脱负面标签效应,尽快重新融入社会,尽最大努力,最大程度地全面保护涉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本文从我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一些基本问题入手,对该项制度产生的背景、意义和理论根据进行详细的阐述,对制度当前实施的有关状况进行分析,剖析该制度在司法实务中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就解决问题、完善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希望能够对我国的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在司法实务中的应用提供一些有价值的参考。三部分具体如下:第一部分,阐述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产生的背景、制度的意义和理论基础,指出了该制度的诞生标志着我国少年司法发展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同时,该制度也顺应国际潮流。笔者还根据我国对该制度的现行立法规定,对封存的概念、实施主体、适用对象和条件、封存的效力以及解封的条件一一进行了解读,并指出了部分法律条文规定的空白和缺憾。第二部分,剖析了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在我国的司法实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简单分析原因。目前主要存在以下几大问题:一是我国的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与部分刑事诉讼制度存在冲突;二是我国学术界和实务界对我国的犯罪记录封存的效力理解存在不一致;三是犯罪记录查询无统一规范;四是各司法机关对封存工作衔接配合不到位;五是保密义务规定不明,执行不到位。上述存在问题使得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无法真正落到实处,也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同时,对符合封存条件的涉罪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大打折扣。第三部分,对我国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进一步改进提出了符合我国当下国情的具体意见和建议。根据发现的问题及分析的原因,尝试指出了具体的完善措施和路径,一是协调刑事诉讼制度与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冲突;二是明确封存的效力;三是规范查询事由、程序及政法机关的权限;四是促进司法机关对封存工作的衔接配合;五是明确保密责任;六是指出该项机制符合我国当下实际情况的进一步发展方向,主要是适当扩大该机制的适用人群,并科学筛选掉虽符合法定条件,但明显不适合适用该制度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