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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各种生产和生活活动发生和进行的主要场所和物质载体,在我国土地资源稀缺、用地矛盾日渐突出的国情下,人们对节约、集约用地的认识亦不断加深。包括公路交通、铁路交通在内的陆路交通系统,在用地上表现为连续性强、占地量大、影响范围广等特点,是一种重要的城市土地利用类型。
本文以广东省陆路交通用地为研究对象,在对1985-2005年公路用地、铁路用地进行匡算的基础上,综合采用多种统计学方法和模型,研究广东省陆路交通用地扩张表现出的时空特征,并通过引入不同的区域类型和滞后期处理,分析其与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内在影响机制和作用时间,试图探讨在广东省这一典型的城市化快速发展与土地资源保护间矛盾日益突出的区域,改革开放以来在其经济发展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的过程中,公路用地、铁路用地的扩张表现出的时空特征和差异性,及其与广东省社会经济发展的内在联系。
本文研究得出,1985-2005年期间广东省两种陆路交通方式的用地扩张在规模、结构和效率等方面差异显著:公路交通用地在规模和扩展速度上都远远超越铁路用地,具有规模和速度优势的城市集中于珠三角外围区域,呈圈层分布;用地等级结构方面,公路、铁路用地都日趋均衡合理;用地效率方面,尤其是上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铁路用地单位产出效率明显高于公路。综合以上各层面的用地时空演化特征,进行发展阶段和区域类型的划分,可分别将广东省公路、铁路用地扩张分别划分为两时期—四阶段的发展过程,并根据21个地级市交通用地发展与利用水平综合评分,划分为三类用地等级区域(Ⅰ类、Ⅱ类、Ⅲ类)。
通过对广东省陆路交通用地与区域发展双向关系的分析可得,区域社会经济对交通用地的影响作用表现出显著的区域差异:Ⅱ类、Ⅲ类区域在影响机制上表现出较高的一致性,交通用地水平越高的区域,社会经济因素的影响越显著,作用的时滞性越明显。另一方面,陆路交通用地对区域发展的影响普遍存在时滞性,且在连续两期内其作用方向是相反的,两种交通用地对社会经济的影响作用存在较大的差异:首先,公路用地影响范围比铁路用地广,前者主要集中于对区域经济发展的作用,后者则集中于对城市建设发展的作用;其次,公路用地对Ⅰ类、Ⅲ类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效果都很显著,铁路用地的影响作用则主要限于Ⅰ类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