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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历史的角度来看我们当今生活的世界,互联网的发展可以称得上是第三次科技革命的高潮,深刻地影响了世界经济的发展,改变了我们的生活。在互联网已经渗透到人们生活的每个角落同时,随之而来的是,人们在网络世界中以虚拟形态存在的财产不断地积累,因网络虚拟财产而产生的纠纷开始不断出现。之前在网络上有几个问题被炒得很热,那就是“如果有一天你死了,你的微信、QQ、微博怎么办?微信钱包里的钱怎么办?你网游里的大宝剑怎么办?”,这几个疑问引发了人们对网络虚拟财产继承的思考与讨论。现阶段我国相关的法律制度并不健全,还没有对网络虚拟财产继承的相关问题进行明确规定,所以,对于前述几个问题无法得出有法律依据的结论,也造成了在司法实践中,对网络虚拟财产继承纠纷案件的审判没有统一的标准和明确的依据。本文通过几个比较典型的事件及案例引出问题,对相关基础理论进行阐述,在借鉴国外先进立法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我国网络虚拟财产继承制度的构建提出建议。本文拟分为以下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问题的提出。通过三个案例的介绍,引出本文所要讨论的相关问题。第二部分,分析了网络虚拟财产继承的必要性,从其本身所具有的经济价值、精神价值以及社会的现实需要三个方面,进一步明确网络虚拟财产能够并且应当纳入遗产的范畴。第三部分,对网络虚拟财产基本概念的界定与分类进行阐述。总结学术界的各种观点,将网络虚拟财产进行了广义狭义之分,从理论基础角度,对网络虚拟财产的概念进行分析,总结了网络虚拟财产与传统财产相比的特征,并将网络虚拟财产分为财产利益型和人格利益型,这一分类标准为下文构建继承制度做铺垫。第四部分,对网络虚拟财产能否纳入遗产范畴进行分析。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注意其前置性问题的解决,即网络虚拟财产是否属于现行法律保护的财产。本文对学界不同观点进行阐述,同时也明确了笔者认为其属于我国现行法律保护的财产范畴,并对网络虚拟财能够纳入遗产范畴进行分析。第五部分,是文章最为重要的部分,就是网络虚拟财产继承制度构建。首先对域外相关立法进行考察,从中获得立法启示,再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从网络虚拟财产继承的方式、主体、客体等方面进行具体制度的构建,以期在我国《继承法》修改的大背景下,构建网络虚拟财产继承制度,完善对网络虚拟财产继承的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