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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于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即在部分省市区探索建立。1997年8月,人事部颁布了《人事争议处理暂行规定》,开始在全国建立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并设计为解决我国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人事争议的主要制度,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配套制度。人事争议仲裁制度的发展,经历了从探索到全面建立和正在完善的过程。从其建立的背景和与其他仲裁制度及人事争议处理制度的比较来看,它是我国人事管理制度的一种创新。虽然历经十多年的探索和发展,在我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中发挥了一定作用,但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仍然存在种种问题,进展不如人意。为了促进人事争议仲裁制度的建设和发展,本文采用系统研究等方法,从价值理念、制度建设和实施三个层面,对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系统地研究,认为只有全面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贯彻以人为本、公正、效率的价值理念,进一步加强法律制度建设,大力完善制度实施的环境和条件,人事争议仲裁制度才能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发挥应有的作用。 本文分为引言和三章,引言介绍了选题的意义、学术界研究的进展和研究方法;第一章对我国人事争议仲裁制度进行一般考察:对事业单位、人事争议、人事争议仲裁等三个基本概念的涵义进行了界定,对人事争议仲裁制度的演变、内容、与其他人事争议处理方式和其他仲裁制度的区别、以及意义进行了考察。第二章研究了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在价值理念、制度建设和实施三个层面上存在的问题;第三章从价值理念、制度建设和实施三个方面提出了若干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