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事仲裁涉外因素判断标准研究

来源 :贵州民族大学 | 被引量 : 2次 | 上传用户:bobby_hong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年,国内企业约定境外仲裁的案件频发,我国法院对此类仲裁协议效力的认定普遍持否定态度。最高人民法院对江苏万源案的复函首次明确表明不具有涉外因素约定国外仲裁机构仲裁的协议无效,为法院办理此类案件提供了确切依据。西门子诉黄金置地案民事裁定首次突破固有涉外因素识别限制,确认了该案仲裁协议的效力,引发学界对涉外因素界定标准、仲裁协议效力的讨论。本文从典型案例入手,对比涉外因素判断标准的一般理论、主要国际实践与我国现行规定的区别,分析涉外因素对仲裁协议效力的影响,阐述我国商事仲裁涉外因素判断标准现行规定存在的问题,并对此提出完善建议,主要包括以下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概述案件基本情况。由江苏万源案、北京朝来新生案及西门子诉黄金置地案入手,归纳案件的案由、案情经过、处理结果,并对案件焦点进行总结。江苏万源案、北京朝来新生案均因仲裁协议无涉外因素被认定协议无效,朝来新生案提请承认和执行的仲裁裁决亦被拒绝。与上述两案不同,西门子诉黄金置地案审理法院根据“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的其他情形”的兜底性条款,认定合同关系具备一定的涉外因素,仲裁协议条款有效。文章所选案例争议焦点均涉及涉外因素界定标准、仲裁协议效力的判定。第二部分,案件法理分析。对比涉外因素判断标准的一般理论、主要国际实践与我国现行规定的区别,并从仲裁协议有效要件、无效情形及《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以下简称《纽约公约》)相关规定方面分析涉外因素对仲裁协议效力的影响。尽管按照传统主体、客体、法律关系三要素来看,西门子诉黄金置地等案件仲裁协议不具备涉外因素,但依据《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判断仲裁国际性的标准,及我国司法解释关于涉外民事关系兜底条款的实践,上述案件仲裁也可判断为国际仲裁。同时,仲裁协议的有效要件、我国仲裁协议无效情形以及《纽约公约》对仲裁协议的规定中,均未涉及涉外因素,仲裁协议是否有效与涉外因素无关。第三部分,案件研究结论和启示。我国商事仲裁涉外因素判断标准相关立法未随时代背景变化更新,“要素标准说”仅从表面界定涉外因素,忽视法律冲突本质;我国现行标准与国际实践标准不一致,且兜底性条款实际操作性不强;认定无涉外因素争议提交境外仲裁机构的协议无效缺乏法理依据,且违反《纽约公约》规定。对此,应参考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判断方法,扩大解释涉外因素,在《仲裁法》中明确对涉外仲裁的认定,对兜底性条款加以限制,纠正“无涉外因素争议提交境外仲裁机构的协议认定无效”审判观点,放宽对自贸试验区外注册的外资企业提起外国仲裁的限制。
其他文献
为了准确利用远场得到近场相位分布,提出了多帧相位反演算法。这是一种利用多个远场以实现传统Gerchberg-Saxton(G-s)算法的相位反演方法,其中的新远场是通过叠加已知像差到
<正>刑事侦查阶段不可避免地存在着瑕疵证据,现行刑事诉讼法对于瑕疵证据的规定采取了与非法证据不同的处理方法,允许进行补正及合理解释。从刑事诉讼的价值考量和刑事诉讼实
目的:分析利托君与沐舒坦促进胎肺成熟、降低早产儿窒息的作用。方法:选取80例早产孕妇作为研究对象。按照随机对照原则分为研究组和对照组,每组各40例患者。研究组给予利托
目的:分析早产儿全身运动(GMs)质量评估与头颅磁共振呈像(MRI)、新生儿20项行为神经测定(NBNA)之间的相关性。方法:40例早产儿在足月前进行GMs质量评估,足月时行头颅MRI检查,
为研究综放采空区瓦斯与遗煤自燃耦合灾害危险区域空间分布规律,及时预防耦合灾害事故发生,研究了综放采空区瓦斯与遗煤自燃耦合灾害危险区域重建技术。在对遗煤自燃与瓦斯爆
目的:探讨新生儿病理性黄疸与感染的关系,为新生儿病理性黄疸的治疗提供理论依据。方法:选取2013年1月~2014年6月该科收治的新生儿病理性黄疸患儿108例,按照有无感染分为感染
目的:分析疏肝利胆汤加减对胆囊切除术后综合征(PCS)的临床疗效。方法:2015年2~10月,应用入院顺序奇偶法将我院收治的92例PCS患者随机分为观察组及对照组,每组46例。对照组应
本报讯 据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网站、英国《连线》杂志8月19日报道,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NASA)的“好奇”号火星探测器今天第一次针对火星地面上既定目标——一块拳头大小被称为“
报纸
<正> 淮河中游有一较大支流——史河,其流域面积6880km~2,河道全长220km,为皖、豫界河。史河中游岸边有一城镇——叶集镇,为皖西重镇,312国道和105国道在此交汇,是沟通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