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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房地产业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但由于影响房地产行业发展的因素不断变化导致我国房地产企业发展不规范、投资形式单一;此外,我国加入WTO后外资大量涌入,国内外经济形式发生重大变化,房地产企业在项目投资决策过程中产生了各种偏差和失误。近几年我国房价不断攀升,理论界研究发现在投资活动中,房地产项目投资客观上说是不合理的,我国房地产上市公司的项目投资普遍存在投资较热的情况。国内有关房地产企业项目投资的研究相对落后,有关房地产企业项目投资行为影响的研究没有形成系统、实质性成果。所以,现阶段加强对企业项目投资行为影响因素的研究对于完善我国项目投资的理论体系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本文以我国房地产A股上市公司2010到2012年的数据为研究总体,筛选出374个符合条件的样本。本文采用的研究方法主要采用数据的定性和定量综合分析法,对我国房地产公司的项目投资行为进行实证研究。在研究我国房地产上市公司的项目投资行为时,本文将与房地产上市公司的相关财务指标进行了定量和定性分析。其中在财务指标的选择上,除了选取了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房地产上市公司项目投资的影响因素外,本文还选取了其他的财务指标作为定量分析的基础,主要包括:房地产企业项目投资增加额、自由现金流量和主营业务增长率等。另外,基于我国房地产行业的主要特点本文主要选取了企业举债水平等方面进行研究。关于我国房地产上市公司项目投资是否合理的研究,本文选用的是Vogt模型。测试后我们发现:我国房地产上市公司普遍存在项目投资不合理的现象;此外,研究发现在本文涉及的影响因素中派发现金股利和提高董事会中独立董事的比例可以有效减少房地产企业的项目投资,企业举借债务和两权分离虽然可以减少房地产上市公司的项目投资,但是效果并不显著;控股股东的性质和公司经理的持股比例对于我国房地产上市公司的项目投资没有起到抑制作用。本文实证检验的结果认为:在当前我国资本市场有待完善的条件下,负债融资、经理持股、董事长和总经理两权分离和非国有控股等变量在降低房地产上市公司项目投资中没能发挥有效作用;然而,我国房地产上市公司可以通过运用一定的手段或途径促使经理派发现金股利,同时也可以引进更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如增加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比例,减少房地产公司的项目投资。本文实证检验的结果和结论对于研究我国房地产上市公司项目投资行为的影响因素有非常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