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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民收入的显著提高,农村出现了一次又一次建房热,由于缺乏村庄用地的规划管理,许多居民点布局分散且超面积建房现象普遍。再加上伴随城市化快速发展,农村人口不断向城市转移,受制于城乡二元的户籍制度和谨慎的宅基地使用制度,农民往往继续保留原有的宅基地,使得宅基地呈粗放利用状态。据统计,我国现阶段农村宅基地闲置率约10%到20%,部分地区甚至超过30%。因此,为盘活我国本就紧张的土地资源,减少严重浪费的客观现象,有必要实现宅基地使用权的自由流转。然而,现实中已经发生的流转行为较少,宅基地流转相对活跃的城乡结合部也多以不合法的“隐形”交易形式存在。农村宅基地流转不畅既与我国有关宅基地使用的法律和政策规定有关,也包含农户层面的微观因素。具体而言,其中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农村宅基地产权制度的不完善,农民拥有不完整的宅基地产权使得其宅基地财产权利得不到很好的保障,从而未能进一步有效激励其进行流转。为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实现凭证管地用地,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加快农村宅基地在内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地籍调查,尽快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截至当年底,全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发证率达72%和78%①。理论上,宅基地使用权确权颁证有利于以法律形式确定和完善农民对宅基地及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流转的权利,显化宅基地及其上房屋的资产价值[1]。然而这种产权制度的设计是否能在实践中影响到农民的宅基地流转意愿和行为,还取决于农民的认知效果,这将直接影响到产权制度改革的绩效,而已有的研究在此方面探讨较少。因此,本研究试图以农户视角为出发点,以湖北省不同自然地理经济区位的农户为调查对象,重点探究农户对宅基地使用权确权效应的认知对农民流转意愿的影响,以期为宅基地使用权确权及流转制度提出一些实际建议。本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第一部分,在提出本文的研究目标和研究思路基础上针对国内外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和确权的相关文献进行了梳理,以便在本次研究中加以借鉴和发展。第二部分,在对研究区域概况和样本情况介绍的基础上,先是从产权经济学的角度对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的产权制度效应、经济效应、社会效应进行了理论分析,然后在此基础上用描述性统计和相关分析法探究了不同自然经济区位农户对确权效应的认知差异及原因。第三部分,利用调查数据对宅基地使用权确权因素对农户宅基地流转意愿的影响进行了实证研究,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利用logistic回归法分析不同类型农村农户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意愿与农户个人家庭特征、宅基地特征、确权及确权效应认知等变量的相关关系。通过研究发现,宅基地使用权确权具有一定的产权制度效应、经济效应和社会效应。但近郊农村、远郊纯农村和远郊风景农村等不同类型农村的农户对确权效应的认知存在一定的差异。整体上,近郊农村和远郊风景农村的农户对确权的产权效应和经济效应认知较好,而在社会效应的认知方面,远郊纯农村的农户表现更为强烈。此外,通过模型回归结果得知,农户对宅基地使用权确权效应的认知对近郊农村、远郊纯农村、远郊风景农村的农户宅基地流转意愿具有不同的影响,确权带来的产权的完整性和经济效益有利于增强近郊农村和远郊风景农村农户的流转意愿,而确权后宅基地社会福利功能的进一步提升使远郊纯农村农户更愿意流转其宅基地。同时,户主年龄、受教育程度、家庭非农收入比重、宅基地面积也对农户宅基地流转意愿具有不同的显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