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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我国《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后,全国范围内劳动争议和人事争议数量激增。随着国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建设的快速发展,郑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虽已初具规模,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已经暴露出了不适应社会发展的不足之处。本文从郑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的设置和运行角度研究郑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体制的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原因所在,未为促进制度更适应新环境,提出对实施仲裁制度方面的建议,从而更有效发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稳定劳动人事关系的作用。文章共有四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绪论,用来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