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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存在多人协作的情况,无论是否有明显的委托代理关系都存在代理成本。企业的代理成本是在信息不完全的条件下,由委托人选定的契约形式与代理人对风险与努力的态度相互作用而产生的效率损失。企业委托代理制存在利益不相同、责任不对等、信息不对称、契约不完全等四个自身难以克服的困难问题,导致委托代理成本的产生。长期以来,企业最基本的运作方式就是资本雇用劳动。从该角度出发,企业由两大类成员组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资本所有者委托劳动者劳动以创造收益,因此企业中最基本的一类代理成本即为资本所有者与劳动者之间的代理成本。资本所有者与劳动者之间的代理成本又根据资本所有者与资本所有者之间的关系,劳动者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资本所有者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的不同而分为若干类,其中资本所有者内部的委托代理关系主要有债权人和股东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其中股东是代理人,债权人是委托人;资本所有者与劳动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主要有股东与经营者之间的代理关系,其中股东是委托人,经营者是代理人;债权人与经营者之间的代理关系,其中债权人是委托人,经营者是代理人;劳动者内部的委托代理关系主要为管理者与普通员工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管理者是委托人,普通员工是代理人。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那些带有重复性质的、简单的体力劳动正在近乎完全地被机器所替代,越来越多的工作,不管是技术性的还是非技术性,都是基于知识之上的,该类工作完成的质量和数量都是受劳动者(代理人)本身的主观意志和情绪左右,并且委托人难以准确衡量,难以用完整的契约进行约束。因此在资本所有者与劳动者两大阵营之间又浮现出令外一类代理成本,资本所有者与拥有知识、技术或特殊资源的员工(本文统称之为人力资本所有者),之间的代理成本,其中传统资本所有者是委托人,人力资本所有者是代理人,并且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大量高科技企业的出现,该类代理成本越来越显著。小凯和黄有光(1994)建立的一个关于企业的一般均衡的契约模式中指出,企业作为促进劳动分工的一种形式,与自给经济相比,也许会使交易费用上升,但只要劳动分工经济收益的增加超过交易费用的增加,企业就会出现。管理者剩余索取权结构之所以出现,是因为用于提供管理服务的劳动交易效率远远比用于生产最终产品的劳动的交易效率为低,这是因为度量从事难以捉摸的管理活动所付出的努力及其产出水平,要花费极高的成本。基于此,以及人力资本所有者劳动的复杂性的增大和难以度量程度的加剧,本文提出人力资本所有者剩余索取权结构做为降低该类代理成本的激励措施并进行验证。、
本研究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即本文第四章,主要运用实证检验的方式验证传统资本所有者与传统的人力资本所有者即高管层之间的代理成本及激励措施;第二部分,即本文的第五章,主要运用案例的方式阐述传统资本所有者与新兴人力资本所有者即高科技企业研发人员的代理成本及激励措施。本文的第一章为研究的时代背景,第二章为文献回顾,第三章为本文的理论基础,第六章为结论及建议的具体激励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