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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是人类社会中的特殊的利益群体,他们经常出现在社会保障和社会政策的研究视野。由于自身生理障碍以及不合理的社会制度,残疾人存在生存和发展的困难,往往被排斥在主流社会之外,成为一个被边缘化的群体。长期以来,智障人士由于自身和外界因素一直处于更加弱势的境地,他们往往在教育、就业、社会保险、医疗保障、康复训练等方面都显得比较被动,无法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然而,对残疾人的社会关爱程度是衡量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准,社会有责任给予残疾人帮助,使残疾人回归社会主流、平等参与生活并平等享有社会发展成果。随着经济社会不断进步,作为残疾人康复事业指导思想的残疾观正在发生由医疗模式向社会模式的转变,智障人士的康复模式也由机构康复转向社区康复,对残疾人关注的焦点从生理疾病转移到社会权利,强调残疾问题不仅是人权问题,也是社会和发展问题,主张以权利和支持作为处理残疾问题的方法,呼吁消除社会排斥,倡导社会融合。 智障人士的社会融合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需要社会各界的真诚接纳和广泛参与,需要建立完善的社会支持系统。本研究的理论基础为社会融合理论。笔者认为,关于智障人士的社会融合可以分解为生活融合、教育融合和就业融合。以社会融合理论分析智障人士的生存和康复困境,可以发现智障人士的融和困难,即社会排斥现象的存在。而要消除社会排斥,达到社会融合的目标,必须经过社会支持的途径。这一过程即体现为智障人士社区康复。 本文采取定性研究的方法,通过对智障人士及其家庭、社区康复站工作者的深入访谈,以及对已有文献的梳理获取本项研究资料。基于以上现实情况,笔者立足社会融合的残疾人福利理念,在了解智障人士及其家庭康复现实和需求的基础上,对社区康复的模式和效果进行理论意义上的比较和探讨,这种康复模式的主体内容是提供支持性的社会服务,包括日常生活服务、教育培训服务和就业安置服务等内容,通过生活、教育和就业的服务提升智障人士的生活质量,能整合社会资源,促进智障人士社会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