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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章的结构和主要内容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物质财富。就其自然属性而言,土地具有有限性及永久性;就其社会属性而言,土地具有排他性及财产性。合理的土地制度,宏观而言,能够稳定社会、促进国家经济发展;微观而言,则可能激发人类无限的潜能,使土地这一重要的生产资料发挥出最大的效益。自70年代末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推行以来,这种统分结合的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的双层经营体制,极大地冲击了人民公社的土地产权结构,即人民公社既全面集中土地所有权,又全面集中土地经营权的格局,农民(农户)掌握了土地的经营权即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凭借自己占有的土地经营权(或曰使用权)使用土地资源,使农村经济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发展态势。但这种通过行政手段即集体按人口均分土地的方式,忽视了市场机制在农地资源配置中的作用。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其弊端日渐暴露出来。这表现在:一是土地利用不合理,一些地方出现耕地抛荒现象,大量“四荒”土地未被充分利用;有些地方农户投入不足,进行掠夺式经营,导致土地质量下降,生态环境遭到破坏;二是农户经营规模狭小且在继续变小,地块零碎,规摸不经济。三是家庭承包制下的“均田制”,使土地发挥了社会保障功能,但也使农民对土地十分眷恋,许多农民即使从事二、三产业获得收入能满足较高生活的需要,也不愿放弃土地经营,甚至宁肯抛荒。由此,改革、完善现行的农村土地制度,已成为一种必然的趋势。而完善现行的农村土地制度其较好的改革模式之一是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事实上,我国目前农村的现实状况也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了空间,我国广大农村也已经存在了大量的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现象,不少地方也在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中也进行了一些积极探索,使得土地向种田大户和农业企业集中,满足了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需要,提高了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