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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农村义务教育教师存在的结构不合理、整体素质不高等问题成为了制约城乡义务教育师资均衡发展的关键因素。对于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研究有不少,但结合分配正义理论针对某一县域内(城区内)城乡义务教育师资进行的研究不多见。本文通过对南宁市武鸣区城乡义务教育师资均衡发展现状的开展调查,发现武鸣区城乡师资发展不均衡主要表现在:第一、农村师资结构不合理。一是生师比不合理:农村教学点班师比太高;二是学科结构不合理:音、体、美教师严重不足;第二、农村师资质量不高。一是学历程度不高:农村教师学历层次低于城区;二是中高级职称教师比例低:农村教师职称弱于城区;三是年龄结构偏老化:农村老教师职业上进心不强,工作动力不足,影响教育教学质量。本文在调查基础上,结合罗尔斯的分配正义理论展开分析,发现造成武鸣区城乡义务教育师资不均衡发展的主要原因有教育财政分级办学导致的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投入严重不足、教师职称体制不完善导致的职称评聘严重脱节以及教师谋求个人发展导致的师资不均衡流动,这些原因阻碍了义务教育师资在城乡之间的均衡发展。结合差别原则和机会公正平等原则,我们认为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应从政策和体制上给予农村师资更多的倾斜,并提出了提高教师工资待遇,激发教师积极性;合理制定农村中小学编制,完善职称评聘制度;制定双向流动政策促进师资均衡流动;形成补充更新义务教育师资队伍的长效机制;充分利用各种资源解决音、体、美专业教师不足问题等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