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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直觉主义是道德哲学研究领域常被讨论的话题。本研究的第一部分首先通过对伦理直觉主义历史和含义的考察,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新理性直觉主义,即一种将具有方法论意义的道德直觉视为道德基础的伦理理论,认为我们通过对道德直觉的反思可以获得道德知识。因此,在本研究的第二部分中,我们首先从道德直觉入手,讨论了作为一种心理事实的道德直觉,认为道德直觉作为一种心理事实确确实实是存在的。然后,我们从情感主义和认知主义两条线索,展开对作为一种心理事实的道德直觉的解释,确认了我们的道德直觉是由认知因素和非认知因素共同构成的,并由此转入作为道德判断方法论的道德直觉的讨论。我们把道德直觉作为一种道德判断的方法来进行研究,通过给道德直觉和反思平衡建立联系,以及对持基础主义立场的反思平衡的论证,来表明具有方法论意义的道德直觉作为道德探究的基础。然而,从道德判断的方法论过渡到道德认识论的工作依然充满挑战。因此在第三部分的工作中,我们首先利用现象保守主义理论对具有方法论意义的道德直觉进行认识论解释,然后通过认识论伦理直觉主义的标准论证来确定下一步需要展开的工作:论证我们具有非推论性的道德知识。我们尝试通过先天伦理直觉主义的辩护进路和后天伦理直觉主义的辩护进路来证成伦理直觉主义,但并不成功。因此,我们提出一种新的理解模式,即所谓非推论性的道德知识就是非推论性推理的、正常的道德信念,并通过为该理解进行辩护,证成了伦理直觉主义。那么我们的非推论性的道德知识究竟是什么?在第四部分中,我们将从多元论直觉主义和一元论直觉主义分别入手进行分析和重构,来探究新理性直觉主义是如何为道德形而上学奠基的,并最终确认我们道德形而上学的基石是“不伤害”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