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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而耕地质量的调查和评价是耕地保护与管理的主要手段。随着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建设,当前的农用地分等和定级体系已不能很好的服务国家对耕地统一管理的需要。为了实现对耕地质量进行科学有效的评价,本研究依据现有的《农用地定级规程》(GB/T28405-2012),结合国内外耕地质量研究的成果,提出利用两级修正法进行耕地质量定级。以河南省固始县为例,探索两级修正法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以期为科学量化耕地数量、质量和分布,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目标和实施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提供借鉴。具体研究内容及结果如下:(1)两级修正法理论框架的构建。在总结国内外学者对耕地质量研究的基础上,结合耕地质量定级的内涵,从耕地的生产功能角度出发,遵循“功能—过程—要素”的逻辑思路,借鉴“土地评价与立地评价”(LESA)系统,构建两级修正法来分析耕地质量级别特征。(2)两级修正法指标体系与方法的确立。在LESA系统的支持下,耕地自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LE)由《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中推荐的农用地分等因素组成。耕地立地条件评价指标体系(SA)由反映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内容的基础设施条件、田块状况、土壤培肥和区位条件4个因素组成。在此基础上,通过分等因素与定级因素并列赋予权重的方法计算定级总分值,最后利用标准生产潜力指数和综合利用系数对总分值进行修正,从而确定定级指数,划分耕地质量级别。(3)以河南省固始县为研究对象,利用两级修正法对固始县耕地质量进行级别评定。最终计算的定级指数范围为[787.28,1987.2],采用自然断点法共划分6个级别,固始县耕地质量平均级别为2.42级。总体而言,质量较优的一级地和二级地占比较大,其次是中等质量的三级地和四级地,较差质量的五级地和六级地面积最少。从各地类级别统计情况来看:水田的平均级别最高,为2.39级,其次是水浇地,为2.57级,旱地较低,为2.76级。从空间分析上看:固始县耕地质量级别整体呈现由北向南逐渐递减的趋势,西部有出现少量级别较低的情况。(4)对两级修正法与规程修正法定级结果进行比较分析。结果表明:两级修正法定级较规程修正法对耕地生产能力有更好的解释程度;规程修正法各定级指数的变异系数均高于两级修正法,两级修正法划分的级别更科学;通过两种方法的级别差异空间分析可知,两级修正法更能综合体现耕地质量的差异程度。(5)对两级修正法定级结果与农用地分等成果进行比较分析。结果表明:国家自然等指数与定级指数的相关系数为0.706;国家利用等指数与定级指数相关系数为0.866;分析质量等指数和定级指数的差值可知,两级修正法能对较高等别和较低等别的耕地进行细化,级别对等别的区分度较大。因此,说明两级修正法定级比农用地分等更能体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对耕地质量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