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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已步入老龄化社会,但是失能老人、贫困老人、社会养老能力不足等许多老年问题,都说明老龄事业发展的严峻性。目前国内外对老龄问题的研究颇多,但是从老龄事业的整体高度进行研究的较少,专门对政府职责和作为开展探讨的成果也不多。本文对老龄事业的分析采用了整体性视角,以政府在其中应发挥的作用为切入点,对老龄事业发展中的政府责任与作为这一选题开展了研究。目前我国的人口老化具有规模大、速度快、结构性失衡、高龄老人数量多且增速快以及空巢老年家庭大量涌现等特征。人口老龄化对政府的挑战主要体现在,未富先老对社会保障体系的挑战、人口结构改变对经济发展的挑战、少子老龄化对养老模式的挑战、特殊老年人群对老年服务体系的挑战和地区、城乡之间的老龄化差异对政策的统筹性和公正性的挑战等五个方面。在发展老龄事业的过程中,我国政府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积累了相当多的经验,也暴露出一些不足。目前,我国已经建立起了老龄事业的国家机制,以较低水平保障了过亿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不断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服务,引导老年产业起步,注重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但也要看到,政府在发展老龄事业的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缺位”、“越位”与“错位”,主要表现在老龄事业法律体系尚不健全、制度设计存在失误、财政投入不足、监督管理不力等。根据发达国家发展老龄事业的经验教训,应该将我国政府在发展老龄事业中的责任定位于:实现社会保障的广覆盖,健全法律和制度以营造合适的软环境,加强监督管理,刺激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老龄事业建设,开发老年人力资源,提升老年工作队伍的服务效率与水平。近期应抓住五大着力点,一是扩大资金来源,加强监管能力,二是推动医疗资源的公平分布与合理配置,三是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地发展多样化养老模式,四是有力引导老龄产业的开发与壮大,五是积极培育公民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