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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党的十七大报告首次将其纳入中国特色政治制度范畴,将基层群众自治确立为我国的一项民主制度。城市社区居民自治是实现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最有效途径之一,目前学术界对社区居民自治的研究取得了一些阶段性成果,为本文的写作提供了基础。本文采用实证的研究方法,在无锡选取了中南社区、金马社区和曹张社区三个具有典型意义的社区,通过与社区工作者和社区居民举行座谈、访谈和发放问卷的方法,获得较为丰富的第一手资料。社区居民自治,是指在党的领导、政府的指导下,依靠居民自己的力量,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通过自己选举的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办理与自身利益相关的社区内的事务,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方式,逐步实现社区居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社区居民自治是以社区群众为主体的、多层次的有限自治。我国社区居民自治经历了长期、曲折的发展过程。无锡社区居民自治方面的成功经验是:创新模式、实现共赢;整合资源、提升服务;构建网络、长效管理;宣传到位、保证参与;推行直选、循序渐进。无锡乃至全国社区居民自治在推进过程中面临不少的制约因素,在思想层面上,存在民主观念淡薄、居民参与意愿不强、政府机关服务观念较弱等问题;在组织层面上,存在职能定位不清、权力责任不明、人员结构欠佳等问题;在制度层面上,存在法律体系不健全、民主机制不完善、经济保障不充分等问题。无锡社区建设的成功经验与面临的制约因素给我们以深刻的启迪,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社区居民自治建设,必须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大四中全会的要求,加强制度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加强思想建设、完善法律体系,要坚持和发挥党的具体组织和领导作用。制度建设方面,应创新民主选举、创新民主决策、创新民主监督、创新民主管理、加强党内民主;经济发展方面,应发展市场经济、拓展资金渠道、强化集体经济;思想建设方面,应增强社区组织自治意识、提高社区居民参与意识和法制观念、转变政府执政理念;法律体系方面,应从宪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社区规章制度建设入手;党的领导是关键,应坚持党的领导、协调基层政权关系、发展社区民间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