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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起,我国开始实行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在改革中我们始终仿效东亚国家的“政府主导型市场经济模式”,这一模式是指国家在运用市场经济激发经济活动的同时,强调政府对市场经济进行权威性、导向性的干预,中国的发展证明采用这一模式是成功的。然而,并不是仅仅存在市场失灵现象,市场机制解决不了的问题,政府也不一定能解决。因为,存在着情况可能更为严重的政府失灵,这是因为政府行为并不完全代表公共利益、信息不完全和政府能力有限、政府干预市场的成本扩张以及政府机构及其官员的寻租与腐败行为等。
为了弥补市场和政府的双重失灵,社会中介组织应运而生,并承担了越来越多的原来由政府部门履行的公共服务职能,同时,它代表其组织成员的利益,加强与政府的沟通、交流与互动,并在相当程度上制约政府权力。由于社会中介组织在克服市场垄断、提高市场活动效率、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市场体系的完善等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当代西方社会,社会中介组织已被视为联结市场与政府的纽带,已成为与市场主体和政府并列的第三体系。
随着政府职能转变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中国的社会中介组织发展进入了全新的阶段,本文重点研究这一阶段中的税务中介组织发展。因为原先的计划经济体制以及历史悠久的国家主义,我国的税务中介组织发展深深地烙上了“国家”的印记,即便是国税总局多次要求做好税务师事务所的脱钩改制工作,目前税务中介机构还是留有浓重的“行政”色彩。本文讨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税务中介组织发展的影响,并指出在今后一段相当长的时期内,政府主导型市场经济模式依然是处于转型中的中国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