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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银行、保险和证券,并称为现代金融行业的四大支柱。专利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知识经济时代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较量的核心要素。而专利信托作为一种在专利转化领域创新运用的新兴投融资工具,一方面顺应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使专利所具备的无限价值潜力和信托的杠杆优势强强联合,充分体现了物尽其用;另一方面由于专利信托的新兴性而无可避免的存在诸多风险。专利信托蓬勃发展的可能性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风险的控制防范。而通过法律制度的完善对风险加以控制和化解,是缩小风险范围,减少风险损失,阻止风险扩散最有效的手段之一。本文在介绍专利信托、专利信托风险和我国专利信托法律制度的现状的基础上,分析了专利信托风险与法律控制的内在联系以及专利信托风险法律控制的意义。着重探讨了专利信托的主要风险,包括利润风险、信用风险以及操作风险三个方面。专利侵权诉讼及无效对于成本的增加,不可预料的技术进步对于专利价值的降低以及专利权在流动性上的缺陷是利润风险的主要原因;业界环境和监管混乱导致专利信托信用风险加大;信托公司缺乏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以及专利信托缺乏相应对口的人力资本则不可避免的造成了专利信托操作风险。但是我国已初步具备专利信托法律风险控制的基本制度和实践参考,也就意味着对于专利信托风险法律控制的讨论有了可行性和现实意义,从而提出了完善专利信托风险法律控制的具体措施。专利信托设立阶段风险控制法律措施的完善主要包括专利价值评估环节的建立,专利信托登记公示制度的细化,健全相关信息的披露制度;运行阶段风险控制法律措施的完善主要包括政府监管模式的改革,建立健全信托公司风险内控机制以及信托从业人员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