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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治国家与法制社会的建设,以及对外交流合作更加广泛地开展,为科学的立法、执法、司法以及法律翻译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法律语言研究以及法律翻译工作随之显得日益重要。“名词化”现象在法律英语中普遍存在,这已被国内外众多学者证明。因此,对于名词化特征的调查分析,有助于系统地研究法律语言和准确地翻译法律文本。本文通过搜集整理台湾地区“环保法规”(TEPL)中英双语文本,以自建小型语料库“台湾环保法规中英双语平行语料库(CTEPL)"为研究对象,借助ParaConc分析检索软件,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系统而全面地研究了台湾地区“环保法规”英译文本(ETTEPL)中的名词化特征。语料库作为本文的研究工具,在立足大量真实语料(CTEPL库容为15.4186字/词)的基础上,为ETTEPL中的名词化研究提供了科学的统计数据,使得研究结果更加准确可靠。研究发现:(1)名词化现象在台湾地区“环保法规”英译文本(ETTEPL)中普遍存在;(2)ETTEPL中名词化的对象主要包括“申请/备查/核准/认可”、“评价/鉴定/评估”、“污染/赔偿/缴纳”和“改善/清除/处理”等等涉及环保法律行为的动词及主谓、动宾短语。其中,介词“of”、"with"、“to”等和冠词“the”在名词化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3)名词化使得ETTEPL中的语言更加正式、客观、严谨和衔接。同时,作者认为,(1)名词化可作为一种翻译技巧在TEPL及其它法律文本英译过程中灵活运用;(2)ETTEPL中的名词化也存在自身的局限性:它使语言更加晦涩难懂,给非法律专业人士的阅读和学习带来一定的困难;名词化过程难免模糊和弱化了法律行为的实施者及其对象,因而容易引起误解,产生纠纷。因此,在法律文本英译过程中,应尽量避免过度名词化。本文对于台湾地区“环保法规”英译文本(ETTEPL)名词化特征的系统分析,不仅有利于准确理解法律文本,而且还为法律翻译及研究提供了一条新的途径。同时,对台湾地区法律法规的调查研究,有利于加强两岸交流、促进民族团结,早日实现国家和平统一,这也是所有中华儿女的共同心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