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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体系的构建是法治实践展开的前提和基础。任何国家或民族选择构建什么样的法律体系,都与其所处的时代背景和历史条件密切相关。中国特色法律体系,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以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为指导,以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法治实践为依据,合理继承中国传统优秀法律文化和科学借鉴西方优秀法治文明成果,经过不断实践、探索和凝练逐步确立和发展起来的。它既具有一般法律体系的共同特征,又具有较为明显的中国特色和民族特色。中国特色法律体系构建的历史进程与中国共产党的发展史相融合,与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的历史演进相伴随,共历经了新民主主义法律体系构建、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构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构建三个历史阶段,为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奠定了法制根基、提供了法制保障。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做出战略部署,明确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对中国特色法律体系构建的历史进程及其经验进行研究,既是对中国特色法律体系构建历史轨迹的宏观梳理,也是对新民主主义法律体系、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展脉络的微观剖析;既是对中国特色法律体系构建基本经验的宏观总结,也是对新民主主义法律体系、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构建的国内外经验借鉴的微观阐释。深入研究中国特色法律体系构建的历史进程及其经验这一重大课题,对于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进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以及继续推进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本论文以中国特色法律体系构建的历史进程为主题,以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为主线,以中国特色法律体系构建的经验为重点,综合运用了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历史学、法学等多个学科的基本理论和研究方法,力求对中国特色法律体系构建的历史进程及其经验进行了较为深入和系统的研究。第一章从理论层面对中国特色法律体系构建的理论基础和历史渊源进行了较为系统地概括和阐述。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法律思想、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是中国特色法律体系构建的理论基础。中华法系的构建、中国近代法律体系的初创是中国特色法律体系构建的历史渊源。第二章从分析新民主主义法律体系构建的政治条件、经济条件、文化条件入手,以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发展历程为线索,将新民主主义法律体系构建的历史脉络划分为萌芽、起步、发展、深化四个阶段进行研究,并对新民主主义法律体系构建的起步、发展、深化阶段的经验借鉴进行了概括和总结。第三章从分析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构建的国际、国内背景切入,以社会主义革命、建设的发展历程为线索,把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构建的历史脉络划分为初创、曲折发展、停滞、徘徊四个阶段进行研究,并就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构建对苏联法学理论、苏联宪法经验、苏联部门法经验的借鉴进行了概括和总结。第四章从分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构建的世情、国情、党情嬗变的背景入手,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目标和重心转换为线索,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构建的历史脉络划分为起步、发展、形成、完善四个阶段进行研究,并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构建的起步、发展、形成阶段的经验借鉴进行了概括和总结。第五章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角度,在对新民主主义法律体系、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构建的经验借鉴的基础上,着力从整体上对中国特色法律体系构建的基本经验进行了深入研究,提出了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立足国情借鉴国外有益经验是中国特色法律体系构建的基本经验的观点。第六章从实证层面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和发展的必要性及主要对策进行了较为系统地研究,提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坚持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法治相统一的根本要求,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必然要求,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基本要求,应重点从健全宪法监督,完善立法体制,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四个方面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