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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线路(Cultural Routes)”一词,最早由欧盟委员会于1987年提出,旨在以时间和空间范畴上的旅游为手段,展示欧洲不同国家和文化背景下的文化遗产怎样构成一个有共同文化背景的整体。后来经过UNESCO、ICOMOS等组织的会议和研究,将该概念进一步发展,UNESCO于2003年将文化线路正式划分为世界遗产保护领域的一个新类别,2008年,ICOMOS正式通过了《文化线路国际宪章》。文化线路包含三个层次的内涵:既是一种文化遗产保护的类型,也是了解评估文化遗产价值的一种方法,同时还是更新保护规划思想与发展的一种思想。“文化线路”思想强调整体性保护,并在保护优先的前提下进行开发利用,本文以韶关为例,运用文化线路的思想及方法建立保护体系并研究其开发利用方式,完善保护规划内容和探索基于文化线路保护与开发的新型城镇化路径。通过相关研究成果的文献综述,学习借鉴文化线路以及相关的遗产廊道、文化景观等理论,结合韶关文化线路的实证研究,针对国内快速城市化背景下的文化线路保护与开发问题,探索系统的解决途径,并将研究成果应用到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历史保护实践当中。本文希望在完善传统保护规划内容的基础上,探索基于文化线路保护与开发的新型城镇化路径,研究确定文化线路的保护对象;从科学、历史、艺术、文化、生态和社会等几个方面进行韶关历史文化线路的价值评估;并将其中的历史遗产按照物质遗产要素和非物质遗产要素进行分类;再具体针对各类的遗产要素,进行对韶关历史文化线路的保护和利用方式研究,从而进一步提出韶关文化线路的保护层级、保护体系和保护原则,以及在此基础之上的发展策略和利用方式;探索文化线路体系、可持续开发策略等,探讨适当的实施模式。论文的具体内容组织如下:第一章:基于目前国内城市背景下的文化线路保护与开发问题进行反思,探索跨区域的文化遗产保护方法。第二章:通过对国内外相关研究的文献综述,对文化线路及其相关、相近概念进行梳理和对比,并通过分析类似的国内外文化线路的实践案例或基于文化线路的规划方法等,为本文提供理论基础和经验借鉴。第三章:研究对象的简介,以及论证在韶关的历史文化保护中引入“文化线路”的必要性和意义。第四章:确定韶关文化线路的保护对象,并对保护对象进行文化要素、文化特征的提取,并进行分析、评价,提出初步的文化线路保护体系构想。第五章:提出韶关文化线路的保护及发展策略,在遵从从整体出发,保持遗产的原真性和完整的保护原则下,发展策略主要包括空间策略、文化策略、旅游策略和管理策略四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