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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雪芹崇尚自然的人格理想包括两个方面:首先,是人的生命与自然生命的对接与融合,是二者完完全全地融为一体而诞生的新的生命形式;其次,人应顺应天性成长,走自己的人生之路,创造出一种出自天性、纯乎自然、由本心出发的生活。在《红楼梦》中这种理想人格最集中、最鲜明地体现在宝黛身上,本文从“女娲补天”、“木石前盟”出发,认为宝黛二人源自自然精华,不入流俗,他们之间的爱情是建立在自然本质之上的,二人都崇尚自然,都想回归自然,但二人也有其不同之处:宝玉是石,对自然的感悟多是一种顿悟式;黛玉是木是草,不但受自然影响,同时也感染着自然万物。这种新的生命形式,在社会生活中表现为强烈的自我意识,真实地表现自己的个性,反对一切违背人的本性之情的虚假矫情。与自然融为一体,做自己的主人,这样人就进入一种自由的境界、审美的无功利的境界。同时本文拿薛宝钗的处世方式做对比,这样对这一崇尚自然的理想人格有一个更深入的理解。曹雪芹自然人格理想的形成,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远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近受明中后期进步文学思想的影响以及满族文化传统的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