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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犯罪与毒品、环境污染被认为是世界三大公害。近年来,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社会经济日益发展的进程中,青少年犯罪问题日益凸显。为了解决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国家相继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并下发了系列文件,号召各级相关部门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在国家的号召下,沈阳市积极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新时期,沈阳市青少年违法犯罪呈现出了新的特点,即青少年违法犯罪主体多为文化层次较低或无工作的人员、违法犯罪突发性与预谋性并存及犯罪组织的纠合性,即所谓的“团伙”。针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新特点和现状,沈阳市以“大服务”、“大维权”为工作理念,不断创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方式,并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沈阳市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中所积累的经验,不仅可供其他城市参考借鉴,还能够丰富国内相关的研究理论内容。沈阳市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理想模式应为学校、家庭、社区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的立体预防模式。事实上,沈阳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也确是从社会、家庭、学校三个层面开展。在市政府的主导下,充分调动相关部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沈阳市青少年犯罪呈负增长发展趋势,青少年社工队伍得以壮大,青少年的生活环境大大改善。但是,在具体工作过程中,沈阳市的预青工作也存在许多问题和困难,如缺乏资金支持、部门间配合不畅通、专职工作人员数量少等。为了实现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工作的顺利开展,沈阳市必须克服一切困难解决这些问题。本文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基本理论为研究基础,在总结沈阳市青少年违法犯罪现状的基础上,深入地分析沈阳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开展的现状,并进行论证,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在此基础上,借鉴国内外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从宏观、中观、微观的角度提出了参考意见。宏观层面主要强调大力推动青少年事务管理法制化、社会化、人性化、网络化;中观层面强调构建核心指标体系,创建信息共享新模式,扩大工作覆盖面,推动项目化工作新模式,加大政府购买力度,探索来沈青少年工作新模式;微观层面主要强调要充分发挥社会教育、学校教育及家庭教育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