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证券化风险防范法律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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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证券化被认为是20世纪最伟大的“金融创新”。它的出现不仅活跃和繁荣了金融市场,更为多方参与者提供了诸多便利:例如对银行等作为发起人的金融机构,资产证券化不但分散了风险,而且提供了多样化的融资渠道,使缺乏流动性的资产进一步创造价值;对投资者来说,通过评级机构的认证,资产信用的确定性为投资者提供了有一个多样化的选择,同时还享有税收上的优惠。总而言之,资产证券化被誉为上个世纪最伟大的金融创新是当之无愧的。
   然而,2007年底始于美国的金融危机引发了人们对资产证券化的重新思考。这场次贷危机始于美国,通过资产证券化得以传播,最终使全球经济遭遇多米诺骨牌式的连锁反应,故也被成为资产证券化危机。为此,资产证券化这一融资方式也备受争议。
   本文认为,虽然资产证券化对此次金融危机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是不能因此将其全盘否定。相反,应该通过更完善的金融法律法规和多角度的风险控制机制来对资产证券化过程中的各种风险进行有效控制,以求在有效防范风险的情况下,充分发挥资产证券化较之传统融资方式的独特优势。
   本文通过介绍资产证券化的基本概念、运作流程和存在的不同风险,结合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实践以及国外典型案例,通过对次贷危机的反思,重新审视资产证券化的风险转移作用,对其产生的道德风险、信息风险和破产隔离相关法律制度的风险进行强调的同时,还在信用增级、信息披露和社会监管等方面提出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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