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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埃及妇女是埃及文明的重要创造者,对埃及文明的发生、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而且与其他古代文明中的妇女相比,古埃及妇女的地位又非常特殊,不论是婚前还是婚后,她们都拥有自己独立的人格,拥有与男性几乎相同的经济和法律地位。在家庭生活中,她们一般都受着丈夫和孩子的尊重,所以,深入剖析妇女这一群体,对于我们了解和研究整个古埃及文明是相当必要的。但长期以来,广大的古埃及妇女却被淹没在历史的长河中,她们的地位和作用一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基于这一点,作者依据妇女在整个社会体系不同领域中的地位、影响,阐释了以下四个问题:
一、古埃及妇女在政治生活中的地位。依次按照女法老、王后和普通妇女等几个层次分别揭示她们在古埃及这样一个典型的专制主义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的不同作用。毫无疑问,女法老和王后对埃及的政治影响颇为重要,但其他普通妇女的影响也是不能忽视的。
二、妇女在宗教生活中的地位。埃及是一个依靠神权统治的国家,宗教在其整个国家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而祭司也是其社会中非常重要的群体之一,而女祭司作为整个祭司集团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神人沟通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古埃及历史上,虽出现了几种不同的女祭司,但她们最主要的职责都是在宗教仪式上奏乐、跳舞,极少作为管理者,她们的报酬、享有的特权及取得教职的方式与男性大同小异。
三、论述古埃及妇女的经济和法律地位。大量的文献表明,古埃及妇女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占有不动产、动产,参与各种经济活动,即使到了托勒密时代,她们的这一权利仍未受到限制。在法律上,法老时代的埃及妇女与男子一样,拥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她们可以独立地作为原告、被告和证人。但在托勒密时代,有时妇女需要保护人出面为她们争取权利,这在现在所能见到的法老时代的材料中从未出现过,这很可能是受到希腊习俗的影响,因为在雅典,妇女一生都需要保护人。
四、剖析妇女在婚姻、家庭中的地位。兄妹通婚是古埃及历史上一个扑朔迷离的问题,通过大量的考证,文章认为,古埃及的兄妹通婚大部分局限于王室,而且绝大部分的夫妻并不是亲兄妹。在家庭中,妻子一般都受着丈夫、孩子的尊重、爱护,同时通过“婚姻协定”保障了自己的权利,使她们不会因离婚而遭到重创。
在结论中,对古埃及妇女地位缘何如此之高的原因作了简单剖析:1、古埃及宗教中男女神地位的平等及宗教思想中浓重的家庭观念;2、古埃及人对世界的认识,他们认为世界的万事万物都是对称的,任何事物都必定有一个自己的对应物,而两个对称物之间的地位是平等的,所以,女性作为男性的对称与其地位是平等的;3、古埃及社会比较开放的风俗和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