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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给人类带来的冲击,国际社会在已有环境规约和行为规范的基础上,进行了旷日持久的谈判,想要达成一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和期限。但是,问题尽管紧迫,国际合作依然很难实现。
到底是什么阻挡着全球气候合作?气候治理的困境究竟何在?已有研究对这一问题进行过多个角度的探讨,现有的分析框架具有一定说服力。无政府状态导致国际公共产品的供给面临着更大的难题,每个国家在气候治理中都表现出“搭便车”的倾向;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之间矛盾的不可避免,要求为“集体行动”提供“选择性激励”制度。相比较综合了国际和国内因素的双层次博弈理论而言,公共产品理论和集体行动逻辑理论是把“国家”作为基本分析单位而从国际政治层面上分析问题的。但是,从政治学对“国家”的研究来看,把“国家”看作一个内部没有矛盾和纷争的统一行动体的作法,显然是不符合实际的,忽略了国内政治因素的复杂性。
深入研究国内影响因素,对于认识国际气候谈判的困境及其本质有重要意义。国际环境机制的形成是建立在国内政治博弈基础上的国家间协调的结果,国家的任何气候政策,都涉及利益分配和再分配问题,它不仅会冲击国家利益结构现状,也关系到利益平衡体系的重建问题。国家自身利益是决定国家政策和行为的根源性因素,国际压力和国际形象不会对国家行为产生实质性影响。对国内政治因素的分析才是把握问题的关键。那么,国内政治主体如何进行复杂的利益博弈?在气候政策制定的过程中,“国家”更倾向于代表谁的利益?国家利益是全民利益吗?国家利益如何界定?要在国内政治的微观层面回答全球气候治理的困境及其本质等问题,首先有必要对“国家的本质”和“国家利益属性”等问题做深入探讨。
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对国家本质等问题已做了回答,对气候政治中关于国家本质和国家利益属性等问题有特别的解释力。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认为,国家的本质就是阶级统治的工具,国家利益就是以“普遍利益”为表现形式的统治阶级的“特殊利益”,同时,国家利益还具有以经济利益为主体及民族自私性等特征。在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中,“阶级”概念是最主要的分析因素。当代社会和“阶级”概念属于同一分析单位的是“阶层”和“利益集团”等概念,利益集团是国家各项政策最敏感的受益者或受损者,是最主要的经济承担体,因此,也是影响政府政策最活跃、最强大的因素。
通过对近二十年来美国利益集团基本状况及其对政府气候政策影响的分析,来研究现代国家在气候政治博弈中的国家利益属性问题,并进一步探索阻碍全球气候合作的国内原因。研究认为,美国政府的气候政策往往主要代表的是经济上占优势、与政府官员和国会议员等“统治阶级”利益一致的阶层的利益。在气候政治中,国家利益也不是全民利益,国家利益具有强烈的阶级阶层偏向。国家以“全民利益”的面貌,把特殊利益集团的意志加以包装,转变成了“国家利益”,使得表面上国家代表全体社会成员的利益,而实际上,国家在气候谈判中所维护的“国家利益”就是权力阶层的“特殊利益”。在民族国家内部,维护部分人的利益,正是阻碍各个民族国家参与全球气候治理的根本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