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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道德作为税收遵从在价值观和道德层面的延伸,近年来已引起了众多国内外学者的重视。通过对税收道德的影响因素进行研究,可以为政府提供政策指引,采取针对性的措施以提升人们的税收道德水平,进而达到保证税款足额征缴、稳定财政收入主要来源、维持税制平稳运行的目的。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本质似乎意味着公共服务水平能够对税收道德产生直接影响,而在中国特色的户籍制度下,户籍居民、非户籍居民身份的差别又使得公共服务非均等化更为严重。户籍制度、公共服务、税收道德三者之间究竟存在怎样的关系?如何对此加以利用?这是本文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本文首先对户籍制度、公共服务与税收道德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理论分析,提出了公共服务水平直接影响税收道德、户籍制度间接影响税收道德、社会人口属性等其他因素同样影响税收道德的理论假设。此后,本文采用Ordered Probit模型,对通过问卷调查收集并筛选得到的大量有效数据进行实证分析,证实了研究假设,得到如下结论:第一,公共服务水平对人们的税收道德具有显著的正向作用;第二,户籍制度衍生了同一区域内户籍居民与非户籍居民身份的区别,这通过公共服务水平的作用机制间接地对人们的税收道德产生影响,非户籍居民的税收道德要相对较低;第三,年龄、教育程度、就业状况、对政治和社会的态度、对税收制度的态度、个人经济状况等因素也对人们的税收道德具有积极影响。 最后,本文在进行了充分的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的基础上,对如何有效提升人们的税收道德水平针对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政策建议。第一,转变治税理念,税收法治与税收民主并重,既要加速推进税收法治,提高税收体系运行效率,又要充分发扬税收民主,凸显税收用之于民的本质;第二,重视内在联系,公共服务改革与户籍制度改革并行,既要提升整体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又要加快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削弱户籍制度“过滤器”作用;第三,完善税收制度,提升税收服务与结构性减税并举,既要提升税收服务水平,降低税收征纳成本,又要合理减轻税收负担,平稳实现结构性减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