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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要求继续全面深化改革,进一步释放经济活力,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加快推进企业转型升级。高新技术企业作为我国产业转型升级的微观主体,对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科技创新战略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近些年,科技金融与高新技术企业正逐步对接,较多学者的研究对象主要是二者的相互作用机理,以及科技金融对高新技术企业所产生的特有积极影响等。国内大多学者主要将金融发展水平与高新技术企业的融资问题结合起来研究,而研究金融发展水平,尤其是科技金融发展水平对高新技术企业投资效率的影响较少。高新技术企业的特点是风险大、收益高,主要以科技和智力为主要生产要素,而科技创新融资为高新技术产业所带来的一个关键问题就是——高新技术企业在外源融资资金充分有效的基础上,如何充分有效的结合科技创新将资金投入到实体经济当中,进行有效地扩大再生产?科技金融发展水平的高低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投资效率(过度或不足)会产生怎么的影响?一个地区(或产业)投资效率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一个地区(或产业)的经济状况,投资过度或者投资不足均不利于区域(或产业)经济的发展。因此本文力图解决区域科技金融发展和高新技术企业的投资效率问题,构建一个适合我国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科技金融支持框架体系,从而进一步丰富该领域的理论研究成果。本文分为五章,第一章为绪论,第二章为理论基础和假设提出,第三章是研究设计,第四章是实证结果与分析,第五章是研究结论与建议。本文采用文献研究法和实证研究法相结合的方式,在区域经济学理论、金融发展理论、委托代理理论、融资约束理论以及投资理论的基础上,通过构建科技金融发展体系指数,研究区域科技金融发展水平对高新技术企业投资效率的影响因素。研究表明,我国科技金融发展区域间存在较大差异,对于存在投资过度的企业而言,科技金融在一定程度上能显著加剧企业的过度投资;而对于存在投资不足的企业而言,科技金融在一定程度上能显著缓解企业的投资不足,说明我国区域科技金融发展水平高低对企业的投资效率均能产生显著影响。另外,高管货币薪酬激励机制的存在,并不能很好缓解科技金融对企业产生投资过度的影响;但是可以缓解科技金融对企业产生投资不足的影响。在政府对企业干预水平越高的地区,该地区科技金融发展水平更能显著影响企业的投资过度;而在政府对企业干预水平越低的地区,该地区科技金融发展水平更能显著缓解存在投资不足的高新技术企业。最后,本文在研究区域科技金融、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现状以及投资效率的基础上,针对所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金融机构对高科技行业的支持力度、完善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健全科技金融产品体系以及合理定位政府职能等建议,以期对我国区域科技金融以及高新技术企业投资效率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