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不久前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报告中提出了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六大任务,其中包括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等有关社会保障的具体内容。可见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建立配套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已经迫在眉睫。因此探讨社会保障法制建设问题具有深刻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作者长期从事有关社会保险的工作,对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险政策有比较充分的了解,作为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方代表,深知目前社会保险缴费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本文是在大量查阅国内外有关社会保障的资料,尤其是最近我国有关社会保障的统计资料,详细分析最近两年我国社会保障有关数据的基础上,结合本人近六年的企业社会保险工作经验,总结出我国目前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存在的法制不健全、执法不严、利益分配不均、资金不足等问题,并提出了加强立法执法、促进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利用科学的管理手段、提高人口素质和加速国际接轨等改进设想。本论文由四部分组成:1、社会保障基本理论,重点介绍了本文研究对象—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基本理论。2、当代世界各国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现状及评述,介绍了目前世界上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立法模式、类型和改革方向,并对各国社会保障法律制度进行简单分析评述。3、我国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在研究了我国目前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体系和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从多个层面分析了我国目前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中存在的问题。4、完善我国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若干建议,针对第三部分的分析,提出了完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并从法制建设、利益分配、管理手段、人员素质等多个方面提出了解决方案,而法律建设则是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