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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选取司法审判中相关新闻报道为基本案例,以中国现实环境为论说背景,结合中国司法与传媒的现状,从社会政治体制、经济发展、文化传统、公民素质、法治进程等多角度出发,尝试在动态中寻求司法审判与新闻报道实践中的平衡关系。文章通过对相关审判报道的内容分析、个案研究,运用实证调查及经济分析等跨学科方法,从学理及历史发展的角度对实践中的传媒与司法关系进行了探究。作者提出,研究审判报道的理论及实践意义在于,在不同国情及社会现状的基础上,发展地、系统化地把握传媒与司法的度量,从而全面地保障表达自由与司法公正的共同实现。 传媒所拥有的政治地位、话语权力及其与司法机构的互动关系,都会因所处的不同历史阶段、不同社会体系而有所差异。与一般意义上的新闻报道与评论不同,在“舆论监督”的流行话语中,中国传媒与司法的关系常被定位于“监督与被监督”的模式框架中。作为党政喉舌的舆论工具,传媒对相关司法审判活动的报道在某种程度上被演化成了党和政府权力在传媒新闻领域的延伸及深化。要改善中国传媒与司法的现实关系,就必须摆脱“舆论监督司法”的不合理框架。在中国的传媒与司法都还未达到专业化运作之前,应破除行政权力对审判报道活动的不合理入侵,努力在法律的框架中实现传媒与司法各自最终的独立与强大。 中国拥有独特的立国精神,且转型时期复杂的社会背景、政治环境、文化传统等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于传媒与司法的互动,这也就更要求中国的审判报道活动必须因地制宜,探询行之有效的本土化策略。我们应建立一套法律化、制度化且充分符合中国国情的审判报道规范,最大限度地减小司法公正与新闻自由的冲突,在更深层次及更广领域中实现二者的契合与统一。作者最后提出,基于传媒与司法及中国社会环境客观现状的要求,在合理规制与积极保护的双重视角中动态地把握新闻报道与司法审判的关系,是实现二者良性互动的合理选择。传媒对司法审判的报道活动也应不断突破物欲羁绊,运用传媒与司法的独立精神及理性正义,真正推动中国社会法治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