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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级债券的发行在国外出现较早,约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左右,国外的商业银行通过不断的实践已经将次级债作为快速补充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工具和一个长期稳定的主动负债资金的来源,充分发挥了次级债的资本属性和债券属性对商业银行经营内生的资金支持作用和对商业银行经营良好的外部约束。在我国,次级债券发行起步较晚。随着我国银监会在2003年调整商业银行资本构成,将次级债计入附属资本,商业银行次级债的发行才顺利开闸。兴业银行领到了我国第一张商业银行发行次级债的通行卡,随后各种性质的商业银行纷纷运用发行次级债来补充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一时间次级债发行规模不断扩大,2010年我国商业银行次级债发行规模突破了3000亿元,同时间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状况得到了显著的改善。从我国商业银行次级债本身的设计来看,我国商业银行更多地是倚重次级债能够快速补充资本充足率的功能,这是主要源于我国商业银行处于长期资本充足率不足,而普遍性附属资本占比低的境况,同时我国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渠道又相对单一和狭窄。在我国实施新监管政策允许次级债可计入商业银行附属资本之后,次级债成功为商业银行补充资本充足率敞开了新的大门。从客观上来说,次级债具备发行门槛低、发行成本低、发行程序简捷等优势。对不能满足监管条件,在其他融资方式又受阻的大多数商业银行来讲,为了达到监管红线,实现进一步的发展,次级债往往成为他们最佳的选择,次级债在此被更多地当为及时补充资本充足率的理想工具。随着次级债在我国的不断的发展和深入的运用,在商业银行次级债发行热潮一浪高过一浪的过程中涌现出了两个特别的现象:次级债频发和商业银行之间互持次级债。这两个现象出现在我国国情之下是具有现实合理性的,但同时又存在着一定潜在的风险:过多发行次级债无助于商业银行提高真实的抵御风险能力,同时商业银行还面临较高的综合成本较高;大规模相互持有次级债不利于增强次级债流动性和建立广泛而强有力的市场约束,不能分散行业内集聚的风险,无法保持和提高银行业整体的抵抗风险的能力。我国监管当局深刻意识到了这些潜在的风险所带来的危害,2009年10月银监会以《关于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机制的通知》采取了大量的措施对商业银行次级债管理进行积极科学的规范。金融业的发展日新月异,全球范围的监管政策不断更新,有《巴塞尔协议Ⅲ》达成一致;我国银行业监管措施加强,有《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督检查指引》和《关于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机制的通知》的实施。如何应对这些政策新规将是对我国商业银行次级债管理极大的挑战。经过七年的发展,为了更好地发挥次级债的作用,我们必须认真严肃地正视我国商业银行次级债管理的问题。我们以国外先进经验为启示并结合我国商业银行次级债的实际,我们认为我国商业银行次级债管理上存在着这样的四个问题:我国商业银行次级债发行过于重视次级债补充资本充足率的功能,或多或少地忽视了作为长期稳定资金来源,改善资产负债结构等其他重要的功能;在限制商业银行间互持次级债的监管条件下,保险公司无法承担更多的投资次级债的责任,而其他小众投资者缺少能力接盘巨额的商业银行次级债发行量,同时我国商业银行次级债又没有针对海外市场发行的计划,一时间使得我国次级债投资主体还偏少的窘境凸显出来了;以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换手率衡量,我国次级债交易的活跃度极度偏低,由于次级债二级市场资本市场与债券市场制度性隔离的存在,次级债流通范围和区间受限以及次级债设计上的缺陷导致了次级债市场仍然缺乏流动性;次级债信用评级对次级债管理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信用评级发挥的作用存在着偏失,次级债信用评级的结果更多地是作为发行人在运用,在实践中还存在与政策的偏差,这极度不利于次级债信用评级的专业公正性和真实公平性的建立,同时我国信用评级机构在专业水平上还相当的落后,具体体现在在评级技术、评级方法、数据库建设、评级内控制度、专业人才培养等方面,同时也导致了我国信用评级机构在国际上的公信度还比较低。现阶段我们需要继续发挥次级债的积极作用,因此我们对改善以上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相对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建议。它们包括:破除思想上对次级债认识的几个误区,正视次级债的作用,纠正夸大和高估次级债作用的思想;改变商业银行现有的增长方式,扭转单级化资本消耗发展,升级发展到经营中心多元化,扩大低资本消耗业务的比重,目前最重要的扩大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同时提高商业银行的贷款定价能力,从内生增长的角度提高银行经营效益;增强次级债市场的流通性,稳步扩大次级债流通的范围和区间,在法规上确立一个统一的监管操作标准,优化次级债作为交易金融产品的设计以促进次级债的流通性;培养更多合格的次级债投资者,让那些在资产期限结构上与次级债的期限比较匹配,同时还具备资金实力雄厚,对流动性要求不高的机构囊括进来,同时还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让非盈利性机构,地方政府通过审慎投资参与进来;加快信用评级在次级债管理中作用的发挥,建立一定的隔离制度维护评级结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改善外部政策实施的环境,进一步强化信用评级机构的内功,建立更严厉的内控制度,通过各种方式提升自己理论研究水平,数据库和评级方法的升级,全方位提升作为第三方专业信用评级机构的公信力。本文研究的是我国商业银行次级债管理问题。从2003年开始商业银行次级债就在我国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亮相,随着次级债对我国商业银行来说扮演者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怎么更为合理地利用次级债,达到最优的效果是随着宏观政策不断变化现阶段商业银行经营管理需要重视的问题。同时作为监管机构又该怎样发挥自己的角色有效地优化商业银行次级债的管理同样是我们急需要解决的问题,这对于提高我国商业银行整个行业的抵抗风险能力,提高盈利水平有着相当积极的作用。而本文期望通过回顾我国商业银行次级债发展的历程,合理地看待我国商业银行次级债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现象,分析当今各种宏观政策对我们提出了哪些要求,站在国外先进经验的高度正面看待我国商业银行次级债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并且通过各种途径积极地解决这个问题,以便充分发挥商业银行次级债的积极作用。文章的创新之处有以下几个:第一,加入了对国内外最新的监管政策系统性的分析,探讨它们对我国商业银行次级管理带来的挑战。这些监管政策包括2009年银监会《关于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机制的通知》和《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督检查指引》、2010年9月巴塞尔委员会《巴塞尔协议Ⅲ》。第二,调研了我国信用评级机构在实际具体业务流程设计的缺陷,它们并不符合与监管机构在政策上实际指导意义。第三,根据次级债信用评级对三类主体发挥的作用设计了信用评级所发挥作用效果偏失图。第四,结合了国外最新的经验,在政策建议方面更具有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