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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排污权交易在我国环境经济政策当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2007年开始,中国环境保护部开始在部分省市进行排污权交易试点,2014年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是我国环境资源领域一项重大的、基础性的机制创新和制度改革,是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将对更好地发挥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作用,在全社会树立环境资源有价的理念,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产生积极影响。截止到2015年6月,全国绝大多数地区都已经开展或者正在计划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各地区都希望通过开展排污权交易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兼顾。我国的排污权交易政策已经走过了8年的历程,排污权交易政策的实施是否确实能够有效地减少污染物的排放?能够在多大程度上减少了污染物的排放?如何结合各地区经济社会情况充分发挥排污权交易政策的减排作用?在各地区积极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之际,我们有必要对这些问题进行更为细致地研究,以便更好地利用排污权交易政策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本文首先从排污权一级市场、排污权二级市场、排污权交易对企业的影响以及排污权交易的减排机制等方面出发,对当前国内外排污权交易的研究进行了回顾;然后通过分析当前我国排污权交易试点地区的发展情况以及我国排污权交易市场的运行环境,提出了可能影响我国排污权交易减排效果的因素;最后利用2002-2013年省级污染面板数据,通过采用政策评估领域最新的双重差分倾向得分匹配(PSM-DID)方法构造模型对排污权交易的减排效果进行评估。该模型先利用影响试点地区确定的相关因素将试点地区和未试点地区进行匹配确定实验组与相应的对照组,接下来再采用双重差分法对试点地区开展的排污权交易政策的减排效果进行评估,并提出促进减排的相应措施。本文研究结果显示:(1)当前我国试点地区开展的排污权交易能够显著的减少工业二氧化硫的排放强度,这说明我国的排污权交易政策减排效果明显;(2)各地区政府必须加大对环境污染的管制力度,严格实施总量控制政策,加强对辖区内企业污染物排放的监控力度以及超排偷排行为的处罚力度,保证环境质量。同时还需要加大对环境污染治理的投资力度,尽可能减排污染排放量;(3)各地区必须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大力发展技术密集型产业取代污染密集型产业,同时依靠工业企业规模化、高级化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此外,还需大力提高技术水平,并将技术应用于工业生产以及节能减排方面,从污染源头减少污染物的排放;(4)继续加大外资引进力度,学习外国先进生产技术以及节能减排技术,但是在此引进外资过程中必须进行严格的环境评估,对重大污染项目严格限制,将引进外资对环境污染的影响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