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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审判领域的量刑规范化改革自2010年9月颁布《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开始,各地法院纷纷开展量刑规范化改革,强化法官判处宣告刑的量刑流程,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用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司法正义,消除了公众的质疑,这一改革已经持续了近八年之久,并且累积了丰富的理论研究和改革经验,取得了丰硕的改革成果。然而,作为刑罚变更执行方面的减刑案件审理程序,其审理的规范化改革一直未有明显动静,法院减刑受到越来越多的质疑,甚至被贴上了刑罚执行机关报批,法院盖章的机械式审批标签。虽然以刑罚执行机关考核分数作为减刑的主要依据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亦应对原犯罪情况、被害人谅解情况,附加财产性履行情况等要素进行综合考量,公平、公开确定减刑幅度。2018年3月5日司法部张军部长在“两会部长通道”答记者问时指出,目前我国2℅左右的假释比例太低,许多国家的假释比例高达50℅—70℅,要扩大假释比例,对不致再危害社会的服刑人员,通过假释制度使其进入社区矫正。(1)由此可见,刑事执行政策已然发生转变,扩大假释比例、限制减刑比例逐渐成为理论和司法实践的共识。在量刑规范化改革取得巨大成效,刑罚执行政策发生变更和法院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背景下,本文从法院审理减刑案件角度提出减刑规范化这一重要课题,试图找到“纠结”在减刑案件审理之中的“钥匙”,在锲合新时代背景的前提下提出思路和建议,以期破解难题。因此,文章第一部分通过以公布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减刑案件裁判文书作为研究的基础材料,综合运用关键词对所有公布文书进行分类、分层考察,运用多种调研分析方法进行多角度分析论证,在结合个人审判工作经验的同时,深入调研减刑案件的审理现状和剖析存在问题。第二部分论述了减刑规范化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在此基础上,第三部分从确立要素式减刑综合指标、减刑裁量规范化“六步法”、裁判文书及裁判方式之续造三个方面提出构建规范减刑幅度的建议。同时在减刑规范化制度中贯彻“限制减刑比例、扩大假释比例”这一重要刑罚执行理念,创新减刑案件审理裁判方式,运用“变更裁判”这一形式,对刑罚执行机关报请的符合假释条件的减刑案件,在确保符合相关的程序性要求的前提下,依法予以假释。因此,本文的减刑规范化制度的构建,融合、强化、发展了最新的刑罚执行理念,锲合了法院当前推行的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的改革和刑罚执行政策的变化,强化法院在减刑案件审理中的主体地位,确保依法、科学、公开审理减刑案件,消除公众对减刑案件审理“暗箱操作”的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