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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残疾人群规模庞大,涉及家庭户数众多,构建残疾人社会服务体系,帮助残疾人改善生活状况,促进残疾群体的社会融合,实现残疾群体的“弱有所扶”与“平等、参与、共享”是构建全面小康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本文通过文献研究法、比较及案例分析法等方法,以社会融合为切入视角,研究现阶段我国残疾人社会服务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并探究原因,通过分析总结国外以融合为理念建设残疾人社会服务体系的成熟经验及四川省和广东省残疾人服务的探索实践,提出我国残疾人社会服务体系的完善路径。由于在服务理念方面,“社会模式”的残疾人观在我国尚未完全取代“医学模式”,“恩赐”、“施舍”的救济性传统观念导致服务理念的包容性和赋权性不足,限制了残疾人自身发展能动力的挖掘;在服务提供主体方面,社会化力量参与度与积极性不高:在服务提供手段方面,市场化和信息化力量运用有限:在服务内容层面,对残疾人这一群体的特殊性考虑不足,体系设计缺乏个性化和多样性;在服务体系运行过程中,标准化及专业化程度不足。上述原因导致残疾人服务在供给与需求之间存在矛盾、残疾人对现有服务满意度不高、残疾人社会发展水平相对滞后等问题,在参与社会生活的过程中,残疾群体面临着入学难、就业难、发展难等种种困难。在西方发达国家,随着对社会排斥研究的深入和反社会排斥行动的实践,社会融合概念逐渐被学者和政府广泛使用,也为认识残疾人和残疾人问题提供了新的视野,成为残疾人权利运动的发展潮流,促使残疾观从医学模式转变为社会模式,同时在实践中引导更为人性化和融合性的残疾人社会服务实践。在社会融合的理论框架下,发达国家的残疾人服务不断发展和创新,其重视非政府组织等社会力量的作用、大力发展全纳教育、注重残疾人人力资本的培养和挖掘、并且通过市场化提供服务的手段为我国残疾人社会服务体系的建设提供了新思路。我国四川省“量体裁衣”残疾人服务的需求导向及标准化操作与广东省大力发展残疾服务业和助残组织的探索性实践也取得一定成果,值得完善我国残疾人社会服务体系时加以借鉴。因此,在我国残疾人社会服务体系的建设中,应将社会融合既当作手段,也视为目的,从包容性和赋权性的服务理念、多元化和社会化的服务主体、市场化和信息化的服务手段、多样性和个性化的服务内容、注重标准化和专业化的管理运行方面着力,确保残疾人社会服务体系在促进残疾群体参与社会并融入社会的过程中更好地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