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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对农村贫困学生营养状况进行了调研,结果显示中西部贫困地区的儿童多处于严重的营养不良状态。调研指出,“对青海、云南、广西、宁夏四省农村1458名10岁-13岁小学生的体检结果显示,每100个农村孩子中有12个生长发育迟缓,平均身高比同龄城市孩子低6至15厘米,平均体重比同龄城市孩子低7至15公斤”。基金会呼吁,中央和地方政府应增加财政补贴,全面实施学生营养计划,让所有农村贫困生都能享用营养餐。为解决贫困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吃饭问题,我国从2011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农村中小学生营养膳食计划”,中央财政先后拨款160亿元用于解决2600万贫困地区学生营养餐问题。本文首先对“营养餐”进行概念界定:为了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其身体素质,专门针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实施,学校利用国家专项资金向学生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和营养标准的食物配置制度。营养餐项目自实施以来,解决了许多农村地区学生的温饱问题,并且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学生的身体素质。然而在取得成绩的同时,营养餐制度仍然存在许多问题。本文第二部分从立法和实践两方面阐述我国营养餐制度存在的问题。立法方面,缺乏专门法规规范。实践方面,食品安全问题突出,营养餐“中毒”事故频发;营养餐的营养标准尚不明确,学生身体素质改善并不明显;学校在食品采购、企业招标环节“走过场”,食堂频现“三无产品”;资金被挪用,不能保证每一分钱都切实用到学生身上;监管制度不严格等。本文在第三部分介绍了美国和印度的学生免费午餐制度。美国于1946年颁布《国家学生午餐法案》,将学生午餐项目纳入管理。在实施学生午餐制度时,针对不同收入家庭给予不同补助、制定食物安全指导手册、详细规定午餐的种类及营养标准、实施严格的监管制度。印度最高院于2001年也出台了《食物权利法案》,对免费午餐的营养标准作出具体规定,即免费午餐至少含有450卡路里的热量和12克的蛋白质。印度还非常重视社会组织在免费午餐制度中的作用,许多地区是由社会组织参与管理和监督。借鉴美国和印度的经验,本文在最后一部分对我国营养餐制度的完善提出了建议:一、整合我国有关营养餐制度的实施细则、办法、暂行办法等规范,对营养餐制度实施过程中的资金使用、营养标准、监督与处罚、食物招标等环节作出统一、具体的规定,为学生营养餐制度保驾护航。二、完善营养餐管理制度,例如由专门部门管理、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营养标准、加强营养教育。三、完善营养餐监管制度,例如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强化社会组织和家长委员会在监管中的作用、建立和完善绩效评估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