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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资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如何进行合理有效利用是世界各国所共同面临的问题,土地资源物权法律制度在促进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为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合理的预期规范和激励机制等方面发挥着重大的作用。本文运用物权理论对土地资源进行物权化构建,对土地制度的改革方向和发展趋势进行了积极地探索,提出了对土地资源物权法律制度构建的设想,尝试对土地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等物权法律制度进行规范和完善。本文中,笔者做出如下论述,首先,对土地资源物权化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了分析;其次,对土地资源物权体系进行理论构建;再次,总结了我国土地制度存在的问题;最后,根据土地物权化构建的原则完善我国土地物权法律制度。另外,土地资源物权构建的基本框架包括:土地所有权物权构建;土地用益物权构建;土地担保物权构建。在所有权方面,明确界定国家土地和集体土地范围,强化实现土地资源所有权主体,严格限制国家征用土地的范围和条件,强化集体土地使用权。在用益物权方面,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物权化改革,建立土地社会保障的统筹。在担保物权方面,扩大可用作抵押权客体的范围,允许土地使用权重复抵押。本文以物权法理论为参照,从土地资源物权的研究范围上做出界定,并在我国现有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现状之基础上,对中国土地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改造,以期构建符合我国实际的土地资源物权法律制度。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现行土地制度中的不合理因素也日渐凸现出来,如土地所有权主体虚位、所有权权能残缺、缺乏合理的土地经营权流转机制、土地征用或征收补偿费用过低且不到位及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缺位等等,正成为制约我国社会稳定和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障碍因素,针对上述问题,本文提出了明确土地所有权主体、推进土地资源使用权物权化、限制土地征用或征收范围、强化对失地农民的生存保障等建设性建议,并在总结前述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构建中国土地资源物权体系的构想和完善有关土地资源物权法律制度的立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