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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安全主要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指生态系统自身的结构和功能是否完善,二是指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是否能满足人类活动的需要。由此,给出城市生态安全如下定义:城市生态安全是指维护城市发展所需的生态环境能满足城市当前和未来发展需要的一种城市发展状况。城市的发展为人类社会经济的繁荣、社会文化的创造和人类生活条件的改善等都起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之带来的生态环境问题也威胁着人类及其环境的发展。随着社会经济向着现代化水平的加速发展,中国的城市化进程也在增速,预计到2025年,中国城市化率将达到60%左右。如何确保城市生态安全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一般而言,城市生态系统相对于自然生态系统具有高能耗、高物耗、高环境污染、低自然资源储备的特点,具有一定的脆弱性和不稳定性。因此,如何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及其自身全方位的基础能力建设,维护城市生态环境安全,对于城市、区域和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本文借鉴了区域生态安全的评价方法,通过对城市生态安全诊断指标的综合分析,从时间尺度上评价乌鲁木齐市生态安全的现状并为解决乌鲁木齐生态安全存在的问题进行对策分析。对乌鲁木齐生态城市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通过对乌鲁木齐城市生态安全评价的研究,最终得出以下结论:(1)本文在指标的标准化后,通过构造判断矩阵,最终计算出各指标的权重,最大限度的避免人的主观因素的影响。(2)乌鲁木齐2003-2007年生态安全综合指数平均值为0.62,生态安全一直处于临界安全状态,说明乌鲁木齐城市生态安全一直处于警戒水平。但从历年的结果看生态安全总体趋势是在不断改善的。(3)通过对各评价指标的变化分析可知:导致乌鲁木齐城市生态安全水平偏低的主要影响因素有:单位GDP能耗、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人均GDP、固废无害化处理率、万人拥有藏书量、人均住房面积和人均道路面积。其中最主要的是:单位GDP能耗和人均公共绿地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