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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农户在自主结合、民主管理的原则下成立的农民互助性合作经济组织。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首先从农村开始拉开序幕。同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确立,使农民获得了土地的自主经营权,这促进了农村生产力的解放,从此农村落后的生产面貌也得以开始改变,在此基础上,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户为解决其在生产经营中的信息、技术及生产资料供应等方面的问题,从事相关农产品生产经营或提供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农户按照相关章程联合起来成立互助性经济组织,这其中最主要的一种即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专业化”和“组织化”经营模式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同时增强了农户参与市场竞争了的能力,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了活力。最近几年,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受到政府、企业或者政策倾斜等在物质和技术等各方面的支持,目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形成了乡村经营带动型、龙头企业带动型、集体经济依托型和政府部门引导型等多种发展模式。本文依托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百村观察”项目组,以笔者在重庆市梁平县的调研为基础,以沙石村虎蜜柚专业合作社的成立过程为线索,主要从纵向角度即专业合作社的缘起——“退耕还林”政策的落实;专业合作社的成立——梁平县虎城镇“做实特色效益农业家家户户有产业”政策响应下的镇政府和村委等多方的行动效应;专业合作社的运行——政策扶持在技术、信息和资金等方面的后续扶持三个方面阐述了政策扶持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立及其运行,基于此分析过程,笔者认为政府政策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的外生动力,而政策激发下的多元主体的行动效应是专业合作社运行的内生动力,同时为避免社员“依赖”心理的形成和合作社自生能力的培养,本章最后对政策扶持的限度进行思考,确保政策的实施在促进产业和发展和满足社员的利益的同时,达到其预期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