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也是人们生活中最基本的必需品。近年来由于环境的污染、人为的不法加工、法律的不完善等多方面的原因,致使食品安全事故层出不穷,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我们在正视食品安全存在问题的同时,也应分析食品安全问题存在的根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从而提高食品的质量,确保社会大众的饮食安全。对负有监管职责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问责的缺失和模糊是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一个重要的原因。在食品安全领域中推行行政问责制是规制权力和责任追究的有效途径。建立食品安全行政问责制度是时代发展的要求,有利于冲击食品安全行政问责领域中的陈旧理念,改善政府的形象,增强官员的自律意识,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为了避免食品安全问责的盲目和浮躁,食品安全行政问责制度应具有完备的运行环节,全面的系统规模及有序的技术操作程序,以确保食品安全行政问责制度的程序化、规范化和系统化。为了尽快建立食品安全行政问责制度,本文通过三方面展开论述:首先,从应然角度对食品安全行政问责制的内涵与形式、食品安全行政问责制的理论基础、以及实施食品安全行政问责制的必要性等方面进行了梳理和阐释。其次,客观地分析了我国在食品安全行政问责中存在实然状态尤其是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目前,我国在食品安全行政问责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食品安全行政问责制度的法律体系尚不完备;食品安全行政问责运行机制不规范;食品安全行政问责制度缺少外部监督。最后,针对食品安全行政问责制存在的问题提出改革建议,健全和完善食品安全行政问责制法律体系,规范食品安全行政问责的运行机制,建立食品安全行政问责的外部监督机制。力争保证食品安全行政问责制度是一个高质量的系统化制度。食品安全是一个世界性的公共卫生问题,不仅直接关系到人类的健康和生存,而且还严重影响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食品安全行政问责制度,是一项涉及多方面、多层次、多角度、多环节复杂的系统工程,其完善与否关系着食品安全监管的未来。我国目前食品安全行政问责制度正在日趋完善,但还面临着许多机遇和挑战。我们要切实担负起保障食品安全的社会责任,进一步将食品安全行政问责制度透明化,加深公民的参与程度,努力开创食品安全行政问责制度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