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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服务型政府既是政府自身演进的要求,也是由21世纪新的时代背景所决定的,建设服务型政府已经成为我国目前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方向。公务员作为一个特殊的职业群体,他们掌握着行政权力,承担着政府具体职能,因此在服务型政府建设中必须高度重视公务员这一因素。当前公务员中仍存在不符合服务型政府建设要求的问题,严重影响着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其根本原因就是公务员对自身角色的定位不准。本文首先探讨公务员在服务型政府建设中所承担的角色,对公务员进行准确的角色定位。服务型政府的核心价值就是服务,因此作为公务员其价值追求也应体现在此,所以本文认为公务员在服务型政府建设中应处于“服务者”角色。“服务者”角色要求公务员既要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又要公正高效的行使手中的行政权力,既要强化对公共利益的信仰又要具备较高的道德素质,还要有较强的服务能力。本文认为,发挥公务员在服务型政府建设中的促进作用需要塑造“服务者”的公务员。公务员角色塑造必须符合服务型政府的本质。要解决当前服务型政府建设中公务员存在的角色问题,就必须从公务员的伦理道德、能力建设以及相应的制度建设等角度来进行公务员“服务者”角色的实现。本文认为要塑造“服务者”公务员,就要加强行政伦理制度化营造公务员角色塑造的柔性机制,完善公务员伦理道德机制建设,加快行政伦理立法,强化伦理制度化,并完善相关配套机制,为公务员的角色塑造创造一个制度环境。本文认为公务员的职业道德影响着公务员角色定位和角色重塑,必须通过教育培训树立公务员的职业道德,培育责任和服务意识,加强公务员道德自律能力的培养,加强组织文化建设,并通过一定的监督考核制度来为“服务者”角色塑造提供制度保障。增强公务员能力也是公务员角色重塑的重要内容。公务员能力是其承担起“服务者”角色的基础。学习是能力获得的主要途径,必须重视培训制度的完善和创新。建立和完善公务员的能力提升机制来促进公务员的能力创新,以应对不断变化的新形势。当前我们必须强化行政伦理制度化,将伦理制度化这一“他律”机制与提高公务员的职业道德素质这一“自律”机制相结合,进一步强化公务员能力,塑造服务型政府建设要求的“服务者”公务员,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