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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性事件的频繁出现,已成为影响社会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并关系到人民的正常生活秩序。因此,对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管理也成为当前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职能。公安机关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担负着新时期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基本任务,在群体性事件处置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本文试图从正确认识群体性事件入手,分析它的概念、内涵、特征、主要表现形式、产生的原因,从而运用危机管理的理论探讨如何建立健全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机制,搞好各利益群体间、各社会阶层间关系的调整,并将单独就公安机关这个特殊的政府职能部门在预防和处置方面的机制和途径作论述,从而更好地保持社会政治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和全面进步。 从整体上看,对于处置群体性事件目前还缺乏一整套成熟的预警与处置机制,即使有,大部分也只停留在公安机关国保系统和治安系统的内部层面上,与相关的警种和政府系统缺乏一整套协调沟通机制。从危机管理的整个过程来看,在危机预警、快速反应、评估等各阶段,协调机制对于群体性事件的处置都具有重要意义。此外,协调机制的重要性还体现在它贯穿于群体性事件处置的全过程,不仅把群体性事件处置能力体系内部各个部分有机联系在一起,而且还促进了群体性事件处置能力体系和外部社会环境之间的联系,从而有利于解决危机问题。本文将以系统论的观点,以对群体性事件处置协调机制为切入点,从政策、机构建设、技术、思想观念等多个层面提出提升群体性事件处置能力体系的理论框架,为实践中处置群体性事件提供有效的途径和方法。为构建群体性事件处置应急体系提供政策建议。 论文的结构安排如下,第一章主要举例将深圳市公安局对金众、越众等六家公司群体性事件的处置概况进行描述,通过个案分析的方式将深圳市金众、越众等六家公司群体性事件的形成发展以及深圳市公安局对该群体性事件的处置情况和在处置该群体性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分析。 第二章则对普遍性的群体性事件进行问题分析,引入危机和危机管理的概念对群体性事件的概念及特征和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主要原因展开分析,寻找群体性事件普遍性的规律和模式。 第三章着眼于对群体性事件处置体系的分析,这其中包括对群体性事件处置能力体系构成的定性分析和对群体性事件处置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分析,应用系统论的观点寻求解决危机的途径和方法,并提出提升群体性事件处置能力的设想。 第四章是对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对策建议,先举例法国警察部门对群体性事件管理和处置的经验作法,再次导入危机管理的概念进一步明晰公安机关对群体性事件的目标定位,构建出公安机关在处置群体性事件中的机构设置,勾画出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