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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语是人类语言的精华。许多习语是经过长期使用、千锤百炼而造就出来的语言形式,因此具有语法结构独特、形象鲜明、文化内涵丰富、风格多样等特点。
英语和汉语都有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因此都拥有极丰富的习语。他们是民族风格的提炼与升华,并且具有强烈的文化特征——各民族之间存在着诸如历史、地域、宗教信仰、社会制度、习惯和习俗等众多的差异;而这些文化特征的重要表现之一就是许多习语中包含着鲜明的形象,习语往往运用形象的联想来使语言变得更为尘动有力。因此,习语翻译最能体现两种文化的不同,而习语翻译过程中文化差异的处理在很多情况下就是习语中所包含的形象的处理。
然而,习语研究大都着眼于英汉习语的对比、分类、翻译等等,鲜有以一特定翻译理论为基础研究习语翻译中的形象转换策略问题。本文就做了这个尝试:以奈达的“对等理论”为基础,并综合考虑各种可能影响翻译过程的因素来探讨习语翻译中的形象转换问题。
奈达“对等理论”的重要概念主要包括“形式对等”和“动态对等”(后修订为“功能对等”),其理论主体正是“功能对等”,简单的说,即达到与原文“最切近的自然对等”。但是,他的“功能对等”并不否认形式的重要性。在奈达的著作中,他多次指出原文形式不了可随意改变,牺牲了形式,也就牺牲了意义。“如果一种或多或少的字面上的对应在所指意义和联想意义上均系功能对等,那么,显而易见,就不必再做形式上的调整”(Nida,2001:92)。这表明在实际翻译过程中,形式对等翻译有时也能达到与功能对等相同的目标。关于如何处理习语中的形式(或文化因素)问题,奈达“对等理论”给了我们诸多启迪:译文的最理想模式应该是与原文在功能和形式上都达到对等;当功能和形式产生矛盾时,功能意义优先于形式意义。
习语翻译过程中文化差异的处理在很多情况下就是习语中所包含的形象的处理,因为形象体现了习语的形式。习语翻译必须首先实现意义的转换,因为语义的整体性是习语的基本特征之一,而且,正如奈达(1969)所说,“正如在翻译的定义中所指明的那样,意义是首要的”;同时,要注意习语形象的功能对等。因此,习语翻译首先要保证原文隐含意义的准确传达,达到最佳的功能对等,其次要尽可能保留原文形象。总的说来,习语翻译的原则应是功能对等和形象保留。
在将英汉习语分为无差异和有差异两种情况的基础上,作者将英汉习语翻译策略总结为三类:保留形象、转换形象和舍弃形象。采取何种策略首先取决于习语翻译的原则,即功能对等和形象保留;还要认真考虑其它可能影响这一翻译过程的因素,如语境、原文的语义层次、原文的语用功能、译者对文化因素的态度等等。总的来说,习语翻译的首要目标是:第一,准确传达原文的隐含意义,达到最佳的功能对等;第二,在不引起误解和费解的情况下尽可能保留原文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