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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推进,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剧,进行生态文明建设成为迫切要求。在这个背景下,作为新时期社会主义建设重大课题的生态文明建设已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在社会建设中的战略位置也越来越重要。我国政府通过不懈的努力、持续的探索和积极的总结,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但由于生态环境资源的公共性和外部性的特征,政府干预在诸多情况下会产生失灵现象,导致政府治理力不从心,效率低下。由政府或者市场等个别主体独立地进行生态文明建设容易产生失灵现象,降低效率,在这样的状况下,对多主体协同治理的需要便应运而生了。政府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之一,只有与市场主体和社会主体互相协同才能更好地进行生态文明建设,从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协同治理的实现。我国已经进行了一些生态文明建设协同治理的实践,并在实践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给人民带来了许多福利,但是依旧存在不少问题。为了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协同治理的进一步发展,作者查阅了大量的相关文献,在此基础上对文献进行了分析、归纳和整合,研究了生态文明建设协同治理中各协同主体存在的问题以及出现问题的原因,并有针对性地为解决这些问题提出了对策建议。经过分析研究发现生态文明建设协同治理的问题包括政府、市场和社会主体的协同问题以及三个主体之间的协同问题,而导致这些问题的原因有生态问题的外部性、政府的自利性、权力和资源的分散性、企业的交易成本过高、社会主体的发展不充分等,但最重要的原因在于各主体所面临的利益冲突。本文为解决生态文明建设协同治理问题所提出的对策建议包括:优化中央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协调地方政府间的关系、整合各部门的职能以促进政府协同的实现,降低企业内部交易成本、建立和实行排污权交易制度以促进市场协同的实现,塑造公民的公共精神、加强对环保非政府组织的培育以促进社会协同的实现,以及建设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强化企业的环境责任、建立利益表达与协调机制以促进各主体的相互协同。期望通过这些措施形成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协同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