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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教育资源投入占GDP的比重大约为4%,远远落后发达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由于国家对教育资源的投入不足,大力发展其他形式教育就成为了我国近些年来教育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那么,企业能否成为一支有效的社会力量参与到我国的教育建设中来,其参与的合法性依据是什么,其经济和社会影响如何,这些关于企业办学可行性的问题将作为本文的主要议题进行探讨。为了寻找这些问题的答案,笔者深入到广东省M企业,对该企业的办学体系进行了为期半年的参与性调查研究,并将调查结果纳入到社会学经典理论视角下进行分析解读,得出以下结论和建议:一、企业参与基础教育办学时应注重平衡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关系,过度偏重经济利益会给地方基础教育的开展带来负面效应,国家应合理化规范企业基础教育学校的学费定价并给予相关补贴和支持。二、企业在职培训的开展应以内部自主办学为主,倡导内部教育资源共享和内部讲师的培养,以此降低企业培训成本并完成企业权力关系的再生产。三、企业与职业院校合作需要注重加强对职业院校课程知识体系选择的影响,将企业具体知识纳入到职业院校课程体系中进行讲授,并组织职业院校学生有计划地进入企业实习,以此来获取企业所需求的专业技术人才并引导职业院校的人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