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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生产力快速发展,经济水平不断提高,国家城市化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居民对于现代化工业所带来的物质精神需求与相关项目对周围环境可能造成影响之间的矛盾呈现出激化趋势,居民一方面希望享有各类邻避设施带来的公共服务,另一方面不愿承担邻避设施存在的现实性或潜在的风险,由此引发了我国近年来大大小小的多起邻避冲突事件。对邻避事件的不当处理很容易使其演变成群体性事件,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增加。我国对于邻避现象的应对往往集中于行政权力的外部规制而缺乏环境法律层面的内部调控与预防,这是我国邻避事件频发高发的重要原因。因此本文从环境法律规制角度出发,通过分析我国邻避事件的成因、梳理我国邻避现象的法律规制依据,论证我国在应对邻避现象预防邻避冲突上的制度不足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意见,通过完善我国法律制度预防邻避冲突、促进邻避事件的和平解决。除导论和结语外,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邻避现象基本理论概念。邻避现象的基本理论概念是对邻避现象进行环境法律规制分析的基础。首先,结合国内外相关学者对邻避现象的分析定义邻避现象的概念:当地民众基于对公共设施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的担忧而抵制能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公共设施在附近架构的社会现象。其次,依据所定义的邻避现象相关概念,从学界普遍认可的“预期损失——不确定性”维度对邻避事件进行分类。最后,阐释邻避现象对国家发展、居民生活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影响,指出对邻避事件进行法律规制的重要作用。第二部分,我国邻避现象发展现状及成因探析。相较于国外邻避现象,我国邻避现象具有主体聚集性、矛盾多重性、问题复合性等特征。在近些年的邻避事件中,我国邻避居民的意见表达方式趋于理性;从学术研究的视角来看,邻避问题越来越受到学者们的重视;从法律规范的视角来看,邻避事件的预防和解决并非无法可依,这是我国邻避现象发展的积极方面。但是也应看到我国邻避事件仍然时有发生并且始终难以跳出“建设——反对——停建”的怪圈,这是我国在应对邻避现象上需要警惕的地方。我国邻避事件的形成原因比较复杂,居民、政府、企业三者之间由于利益诉求不同而引发的利益博弈过程是邻避事件形成的根本原因。除根本原因外,政府和居民间交流渠道的缺失、科技发展带来的环境风险以及国家政策等因素都会对邻避现象产生影响。第三部分,我国邻避现象法律规制现状分析。我国没有应对邻避现象的专门法,在法律实践中对邻避现事件的预防、治理、救济主要依据各部门法的相关法律条款及其相关的司法解释和实施细则。理顺应对邻避现象所应遵循的法律条目、溯源规制邻避现象的法律依据,是完善我国邻避现象法律规制的重要途径,是依法和平解决邻避事件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基本方法。在当前我国对邻避现象的法律规制日趋完善,但仍有不足之处,存在环境风险防范法律缺失、公众参与不足、信息公开执行困难、利益补偿不够完善、事后救济途径单一等问题,亟待立法机关对相关法律加以完善。第四部分,我国邻避现象环境法律规制的完善。在应对邻避现象的过程中,我国法律规制还存在诸多不足,应着力推动政府传统决策思维向现代化决策思维的转变,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机制的构建、推动公众参与机制的完善、建立多主体的信息公开机制、推动利益补偿机制的法制化、事后救济途径的优化,通过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预防邻避冲突的产生、促进邻避事件的和平解决。